可她才刚回到娘家,便听说了何苗的事,心里面特别不服气。
什么将能治百病的野猪肉都分给了村里人,呸!何苗什么人,她最清楚不过,绝不可能有这样的菩萨心肠。
又说她家如今也是村里的首富,还在盖大房子,这她也不太相信。
肯定是村里人将事实夸大了。
她的整个童年都被原主压得死死的,就是最近这两年才找回些面子。去年分明是她嫁得最好,何苗全村最惨。
可等她今年风光回娘家,风头却让何苗抢了去,让她如何咽得下心头那一口郁气?
听见何苗在外头派糖果,便连忙追了出来看。
一瞧她的模样,她无比的惊愕。
身穿着时下流行的宽袖窄腰襦裙,墨发盘了个发髻,上边坠着一支金钗,眉目如画,肌肤雪白而水灵,樱唇娇嫩,整个人气质脱俗而清丽无比,就如同省城里那些深闺千金一般。
根本就不像是她这种靠装扮强撑出来的一些华贵气质的人,她的贵气是骨子里透出来的。
看来,村里人说的是真的。
那野猪肉不但能治百病,还能改变人的气质肤色,是以她才改变这么大。
心里立刻酸得跟吃了土柠檬似的,很不是滋味。
只是,她转念又想:你变好看了又怎样,你嫁的山野汉子,也只是最近才挣了些小钱而已,以往都是吃糠咽野菜过苦日子的,粗鄙不堪的莽夫,哪里比得上我温文儒雅的夫君?
这般说着,心里又微微平衡了些。
这才扭着腰肢上前,想向何苗显摆显摆呢。
可方才一瞧,人家嫁的男人也气度非凡,还抱着一对双生子,又俊又暖,比她那上了年纪精力不足却整日端着架子、连走“新人担”都不愿意来的丈夫,好太多了!
她何苗才是赢家。
人比人气死人,她顿时觉得生无可恋。
偏偏何苗还说不认识她,将她遗忘个彻底。
她气得心肝肺疼,“苗儿,你……你怎么这般,有了钱便不识人了!”
何苗耸耸肩,“抱歉,我记性不太好。既然我不记得你了,你也忘记我吧。”
说着转身走了。
恼羞成怒的朱筱兰几乎要把下唇咬破,冲她的背影吼,“何苗,你别得意,十年河东十年河西,你这暴发富别想花好百日红。”
何苗脚步一顿,冲她莞尔一笑,“同样的话,也送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