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好几个台湾商人,靠走私龙骨酒等商品赚了笔小钱。
而那些台商口中台岛的富裕,纸醉金迷的生活,更是令他大开眼界。
「人的欲望就像个不可逆的化学反应,一旦它点起来了,就回不去了。」
许多年后,刘招华回忆起当初心态转变的契机,如是说。
对比起那些物欲横流的享受,军营的生活实在是过分简朴和枯燥了。然而按照规定,只有服役满15年才能转业。
刘招华迫不及待想要离开部队,他一刻也忍受不了。可军令毕竟严明,该怎么办呢?
这人动了歪脑子,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
有一次报销时,他故意多报了145块钱,这个数目在当时不大不小,也是刘招华精心设计的,目的就是吃到支队行政记过处分一次,以及团内严重警告处分一次。
当时的上级怎么也想不通,这么一个优秀的军人,怎么会贪这点小钱?
他死活想不到,这一切都是计划的一部分。
于是,带上污点的刘招华,很快便「如愿以偿」转业成功。
考虑到他出众的能力,部队依然给他安排了一个好下家,去到了福安市的法院法警大队。
于是,「特别能打的法警」,成为了刘招华人生的第二个身份。
在法警大队,刘招华一如既往地优秀,他很快就精通了业务,不但工作干得好,拿过三等功,还得过「优秀工作者」。
当时队里的同事都说,刘招华这人本事很大,绝对是法警队的骨干,如果他当时继续在法院干下去,前途可以说不可估量。
而且,刘招华还很能打,身手在法警中数一数二,有一次追一个逃犯,四五个法警都按不住,刘招华单枪匹马去了,就把对方干翻在地。
1988年,刘招华接到了一个非常特殊的任务。
当时,有个原台北「地检署副署长」偷渡过来,投靠大陆,组织上包下了福州东湖宾馆7号楼第四层8个房间,安排刘招华保护他。
接触不久,这人一眼就看出刘招华那渴望暴富的心态,聊天时便故意提一些自己以前碰到过的赚钱歪路子。
「原来台湾人这么能搞事情?」刘招华更加躁动不安了。
后来一次聊天中,这位「副署长」听闻了刘招华特别喜欢化学,便从抗战时日军服用安非他命兴奋剂开始,聊到了各种毒品,后来又提到了台湾最近流行一种新的玩意——觉醒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