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短裙,露着大白腿的学校篮球赛御用拉拉队,也跟着上了场。
近百名拿着花团的女生,在他刚一下车后,便朝他涌了过来。
争相抢着给他送花。
“风哥牛逼!
卧槽!”
“欢迎风哥王者归来!
太几把帅了!”
……
以杨帆为首13个他刚收的小弟,则买了大量鞭炮二踢脚,摆在校门口。
一边冲他振臂高呼道,一边点燃了炮仗。
刹那间,整个海港大学校门口,噼里啪啦响个不停。
面对一众师生的热情,像欢迎英雄一样欢迎他的归来。
秦风多少有点感觉不适。
虽说他今天确实是干了一件,足可以堪称英雄的大事。
在海港爆杀一百名金山角穷凶极恶的毒贩,对他们掏心掏肺。
并且当众销毁足足一吨重毒品。
如果这么大数量的毒品流入市场,必将对海港造成难以估量的伤害。
但秦风心里清楚。
他这辈子,配不上英雄二字!
他从来也没去争求过这两个字眼。
如果非要给他一个称呼的话,顶多算是一个枭雄。
因为他早年间,手上沾染了太多鲜血!
10岁开始踏足社会,在读初中和高中的时候,便差点征服整个哈城黑道。
虽说所有一切都是被逼无奈。
他和那些从小就有完整家庭的孩子,根本就没法比。
毕竟有谁会在还应当上小学的年纪,便流落街头,抡起拳头,和那些乞丐抢食物呢!
如果他不狠。
就根本无法在这个社会上立足!
唯有比别人更狠!
他才能站得住脚跟!
后来他也曾想过回头,想过收手。
但直到现在他才明白,从他10岁那年,拾起一根棒子。
对着那几个想要抢他食物乞丐挥拳,打的他们头破血流的一刻起。
他便已经无法回头了!
那一刻,在生存和死亡面前。
他选择了活着!
如果后来不是因为遇见一个女人,让他读完了初中和高中。
想必他现在应该连大字都不识一个吧!
说起来,他有很多年没回哈城了。
那里藏了他很多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