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志翻脸不认人的痞子气算是让罗益见识了真正的社会人,“我数到三,立马滚出我这个门去。”
马宝志数到三,罗益站那里没动。
他其实是个一根筋。
罗益并不是不知道自己的性格有缺陷,但“生就的骨头长就的肉”,改不了,从小就不知道什么叫向人低头,宁愿叫人打死,也不愿被人吓死。
马宝志是混社会的,罗益绝对惹不起,他也不想惹,可是话赶话到了这份上,罗益明知惹不起也不想低头认怂。
一看罗益不滚,马宝志直接过来掐着罗益的脖子往外推他,这家伙长得人高马大像只大狗熊,简直都要把罗益当鸭子提溜起来了。
罗益哪吃这一套,挣了几下没挣开,头脑一热什么都顾不得了,照着马宝志的小肚子就是一脚。
马宝志也是大意了,他万万没想到这个农村穷小子敢跟自己动手,一点都没防备,罗益这一脚又是拼命踢的,当时就把马宝志踢得抱着肚子直不起腰来了。
一旦开始动手,罗益立刻就像嗜血鲨鱼闻到血腥味就会发疯一样,趁着马宝志弯腰的机会,提膝照他脸上又是一下子,嘭,马宝志惨叫一声翻倒在地,罗益还不解恨,上去照他的肥肚子就是一通猛踹。
噗噗噗噗,嘭嘭……
嘴里还在骂着,“你不是黑社会吗,小爷比你还要黑社会,你不是翻脸不认人吗,小爷比你还会翻脸……”
抱着胳膊看热闹的吧台小姐一看老板让人打了,立刻扯着嗓子就往楼上喊:“小三小三快下来啊,有人闹事……”
随着喊声,从楼上噔噔噔跑下来好几个人来,刺龙画虎的,染着黄头发的,一看就是些小痞子,有两个手里还提溜着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