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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是被那刺客一路硬扛着进了一家医馆,他生硬的骨头只咯得我胃疼。
好在,入了那医馆,好歹这浪人也还算客气,依旧让我戴着斗笠厚纱遮面,只微微露出脖颈上的伤口来,让那大夫给我打了膏药,再三询问过是否无碍,大夫只说是破了点儿皮,无大碍,回去好好休养别将着出了汗,腌坏了伤口可就不好了。
说着,那大夫还嘀咕了一句,“如今的儒生倒是养得精致,皮白肉嫩的,大男人养得好生水灵啊!”
听得我一阵羞赧,只快些出了那医馆。
说起来与这刺客也算个奇缘,他本欲强些钱财,不小心伤了我发现我是女儿身后,窘迫异常,十分紧张的把我送来了医馆。我见他人心眼儿不坏,便邀他一同喝碗酒,找了家清净的酒肆,我才将斗笠拿下来,与他畅谈起来。
“在下本魏国朝歌人士,本姓姜,庆氏。祖上本是齐国大夫庆封,自幼习得剑术,修行尚可。只无奈一身好功夫无处使,军营中管教颇为严厉我又不喜,遂出来做了剑客。只无奈昨日贪杯,饮醉了卧倒街头,不甚被那偷儿摸去了钱物,遂起了歹心打劫一回。本想着抓个浪荡小厮拿几个银钱,不想见汝出手阔绰,以为是个贵公子可以多讹一笔,不想遇见的是个姑娘……险些伤了姑娘性命,庆卿实乃愧疚得慌啊!”
说着,他捶胸顿足,颇为遗憾状。
我知他不是有心,只揭了封泥替他满上一碗,“不打紧,吾与大哥倒是不打不相识。看得出大哥是个颇有情义的人,今日青凰若落入的是其他匪徒之手,下场不定如何,辛亏遇见的是大哥。”
说着,端起碗与他相敬,他直叹言,“惭愧,惭愧!”
我无所谓的笑了笑,“大哥祖上是名门,又有一身好功夫,却浪迹江湖,好不洒脱!依照青凰观点,大哥这几日不过时运不济,才被那腌臜厮下了手,若大哥是清醒时,怕是那些下流人近不得身的。”
我夸赞他几句,他黑红的脸色颜色更深几分,模样却也有些憨厚,“谬赞了。姑娘若是不嫌弃,唤粗人荆轲便可。”
“荆轲大哥!大哥还是得唤一声的,大哥若是缺钱,青凰倒是可以为大哥觅得一好差事。我家祖上在这大秦也是有头有脸的,如大哥不嫌弃,每月酒钱轻松到手,另可为大哥寻一处院落,荆轲大哥意下如何?”
闻言,荆轲只连连摆手,“我若想安生待着,何处不愁寻觅差事。不过流浪惯了,自由些才是我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