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枚暗金色的针,依次刺在史密斯的身上。
做完后,孙平安拿起茶几上的红酒瓶,朝着史密斯兜头淋下。
史密斯哼了一声,缓缓睁开了双眼。
在看到孙平安后,顿时脸上显现出怒色。
“法科,你知道我是谁吗?”
“我有外交护照,你敢动我,那就是国际事件,你要……”
孙平安根本就没在意史密斯说什么,而是搬了个椅子,坐在了史密斯的面前。
“我要是你的话,现在就省点力气。”
“用你的脑子好好想想,我会无缘无故就带着你的手下找到你吗?”
史密斯这才注意到,他的手下约翰,垂头丧脑,哭丧着脸,坐在这个胖子的侧后方地上。
“该死,约翰,你这个混蛋竟然敢出卖我?”史密斯愤怒的叫道。
约翰垂着头一言不发,他也不想出卖自己的顶头上司。
可问题是,在生不如死面前,根本就由不得他啊!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孙平安。”
“你派人施展美男计,又绑架的冯媛媛,是我干妈。”
“你是来报仇的?”史密斯顿时明白过来。
“恭喜你,猜对了……一半。”
“我听这金毛说,你是个间谍,而且地位不低。”
“没有,我不是,我就是一名商人,我来大夏是做生意的,我的公司……”
孙平安打断了史密斯的话,笑着点头道:“是的,我也不相信他说的。”
“所以,我这不就亲自过来,让你亲口告诉我你的身份喽!”
史密斯看着近在咫尺的这张脸,快速盘算着应该用什么办法摆脱困境。
这个距离,他有一百种办法,能够用雷霆手段,快速将这胖子击杀。
对了,沙发夹层当中,他放了一把手枪,保险已经打开。
只要一脚将这胖子踹开一段距离,他就能拿到手枪,只要枪在手,干掉这个胖子,实在是太简单了。
史密斯想到这里,一副我被冤枉了模样,就想要依计行事。
可是这一动,史密斯骇然发现,除了脑袋之外,身体、四肢竟然完全不听使唤了。
就好像脑袋和身躯完全失去了联系一样。
这种情况,和植物人比起来,无非是一个有意识,一个没有意识而已。
“你对我做了什么?”史密斯恐惧的大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