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
今天我想将我在不同年代的思索与笔记整理成文,旨在把我所偏爱的两个观点联系起来:即人成长为人的三阶段观点和人的两种基本类型观点。第一个观点对我尤为重要,太神圣了,我认为它就是绝对真理。第二个观点纯属主观想法,我自己也不希望对它予以过多的重视;不过偶尔在对生活与历史进行考察时,它对我很有用。人成长为人的路程始于无罪(天堂、童年、不担负责任的前阶段)。由此走向有罪,走向对善与恶的觉醒,走向应付文化、道德、宗教与人类理想所提出的要求的阶段。这一阶段的生活对任何一个真正投入而又不从众趋同的个人来说,将不可避免地以绝望告终,即他终会悟到,道德没有实现的可能,遵从没有百分之百的遵从,服务没有全心全意的服务以及正义与善境乃可望而不可即之境界。绝望所导致的或是消失灭亡,或是进入一种精神的第三境界,使人能体验一种超越道德、法律的状态,使人能朝着获得彻悟与解脱的方向迈进,使人能达到一种新的、更高的不担负责任的境界,简单地说,使人进入信仰。不管信仰采取的是何种形式或表现,其内容总是一致的:我们应尽量避恶从善;我们对世界以及我们本人之不完善不负有责任;我们主宰不了自己而是受主宰者;在我们的认知范围之外还有一个上帝或一个“它”—— 是我们服侍亦是我们可以托付的主人。
此种说法是欧洲式,也可以说几乎是基督式的说法。印度的婆罗门(这个教,如果将与之抗争的运动——佛教,也包括在内的话,则可以说是人类在神学上最高的成就)虽具有不同的范畴,但都能够对人生过程作出相同的解释。其阶段的顺序大约是:纯朴的人因受恐惧与欲望所支配而渴求得到解脱;解脱的办法与道路就是瑜伽术——一种教人克制冲动的修炼。至于把瑜伽纯粹当做一种物质与机械的反省修行或作为一种最高尚的精神锻炼来修炼则无关紧要——其意义总是:教人们蔑视表象世界与感官世界,通过静思去感觉我们固有的、与世界精神合一的心灵、自性(Atman)。瑜伽恰恰相当于我们的第二阶段——它以修行来寻求解脱。普通百姓对之赞赏有加,亦估计过高;纯朴的人则容易把修行人当成圣者或看破红尘的高人。瑜伽其实只不过是一个阶段,仍以绝望告终。有关释迦牟尼佛的传说(还有成百的其他传说)都对此有很好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