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了直接输血技术,但是医师们对于在输血过程中死去的无数病人们却毫不在意,毕竟在输血的时候瞎猫装上死耗子的几率还是很高的,而且出现之前死的人更多!
因此在向伯格曼叙述外科三大难题的时候,约翰其实就已经想到了这一点。
关于血液的生理学研究,约翰其实可以发挥的方面还有很多,比如说血液的功能方面,人们虽然有所研究但是还非常的肤浅;又如血液的缓冲功能和内稳态理论,贝尔纳二十多年前才提出了内环境的概念,完善缓冲和内稳态理论是20世纪的事情了;至于说血液的防御和保护功能等概念,这个时代的免疫学现在还在萌芽的状态,提出来也太早,而且以19世纪的研究手段来说也很难做到这一点。
想来想去,除了一些概念性的东西之外,约翰很快就把目光聚焦在了血型系统上,最终选择了最简单也是最先发现的ABO血型系统!
理由很简单,一方面是因为ABO血型系统的提出距离现在并不久远,布伦德尔在1902年就会发现这个隐藏在人体中的奥秘;而另外一方面的话,ABO血型系统对于外科学的发展拥有着重要的意义——如果明确了术前必须对输血者和输血对象进行血型对比的话,将会大大降低死亡率,而外科医师们将会有一种有效而相对安全的方式来应对失血量过大的手术!
至于说另外一个理由,也就是ABO血型的发明者将在几十年后获得诺贝尔奖这种小事情,约翰表示自己完全不会放在心上,后面还有一百多年的医学知识等着排队呢……
总之一句话,对于要跟随伯格曼学习的约翰来说,这个研究方向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
唯一让约翰有些头疼的是,虽然要想证明ABO血型系统的存在可能不需要太高精的设备和仪器,实验的方案也不复杂,他一个人完全就可以做下来,但是整个过程却相当的繁琐,而且要想具有足够说服力的话,他必须找到足够的实验对象来进行交叉对比!
说白了,他需要足够多的人!
因此他才会想到自己在柏林大学的同学和朋友们,四十个人的样本总量已经足够约翰归纳出血型理论了。
只不过,今天在聚会时见到的情形让约翰放弃了这个想法,转而准备让汉斯帮他找一些流浪汉和穷苦人,用付酬的方式请他们来帮忙。对于这些人来说,一些微不足道的收入就足以让他们贡献出一些鲜血,何况约翰也不会亏待了他们,肯定是会在能力范围之内多给报酬,也会准备好完善的消毒措施,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