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嘿……”
亨特拉尔先生的办公室里,传出了一阵毫无意义的奇怪笑声。
验证再三之后,约翰终于可以确定了这封信的作者确实是那位柯南·道尔,这篇《A Study in Scarlet》也确实是那篇《血字的研究》,因为小说的主角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
下意识的,约翰想起了上辈子前后买过的三套图书和杰瑞米·布雷特主要的英国电视剧。图书暂且不说,这部电视剧约翰就曾经在一周多的时间内看完了全部的四十一集!
大爱啊!
“难道这就是蝴蝶效应?”
把整篇《血字的研究》翻看了两遍之后,约翰美滋滋的想道:“没想到一篇ABO血型的论文不光是让福尔摩斯提前两年出现,还让柯南·道尔把《血字的研究》这篇小说的破案要点就给换了,哈哈!”
对于一位福尔摩斯迷来说,这种幸福感实在是太爽了!
不过自己乐了好一会儿之后,约翰突然想起一件事情,连忙翻开小说重新看了一遍。看完之后,约翰皱起了眉头。
虽然这篇《血字的研究》用上了自己的ABO血型理论,让福尔摩斯利用现场遗留血迹来找到凶手让他非常的高兴,但是同样让他郁闷的是,这位未来的柯南·道尔爵士竟然放弃了演绎法,而把主角的能力几乎都集中在了医学的证据上面——至少这一篇是如此。
“这怎么行?!”
越想越觉得不对,约翰顿时有些烦躁了。
这篇小说中的福尔摩斯是一个传统的英国绅士,侦破案件也是循规蹈矩的寻找线索,然后利用一些化学和医学知识来进行推断,可以说和约翰记忆中的那篇《血字的研究》完全就是两回事!
没有了华生,没有了经典的“我看得出来,你到过阿富汗”的开局,没有了那个性格古怪的侦探,这还是《福尔摩斯》吗?
提前两年写成这篇小说的恶果,一下子就体现出来了。
“不行,决不能让他这么把福尔摩斯给毁了!”
拳头狠狠的一砸桌面,约翰的表情此时甚至有点儿“咬牙切齿”的意思了。
一想到如果这篇小说发表了之后,经典的福尔摩斯形象将再也不会出现,约翰就想伸手把这篇小说给撕了!当初柯南·道尔的第一篇福尔摩斯小说被几经退稿,但是看完手中这一篇之后,约翰相信它要想出版就不会有哪么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