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深的自责,那就是他用执着的愿望劫持了雷霆,逼着他一步一步揭开了自己的伤疤。想到这里,李希特觉得自己应该劝雷霆几句,但是他这个人连女人都不会劝,哪里会劝男人呢?
的确,雷霆此时的心情可想而知。本来,这次北京之行他并没有抱太大的幻想,是好奇心和不死心害了他,那就是他也觉得只有见到才狼,这件事才算最终了结。他设想过多种状况,都是困难重重,没有什么好结果,但他仍然愿意当面领死。因为十三年都没有磨灭的念头,重新点燃也是老房子着火没法救。不过怎么也没想到当了一回通缉犯,这跟一级谋杀有什么区别吗?只要见光,那就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能让人把根儿都刨出来。
人的历史便是你身上的红字,就像这个时代不会埋没天才一样,也决不会埋没你的失败。种种的得失是甩都甩不掉的行囊,伴在你的左右不离不弃。一天做鸡,终身为娼,一天是贼,一生为寇。人生总有一个拐角处等着你原形毕露,万劫不复。
雷霆心想,这样也好,这样心就死了。
回到南方以后,雷霆心平气和地处理了工作室和繁杂的人事,该退租的退租,该结账的结账。一切都清理干净的时候,就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生活本身自有归零的能力,恍惚之间,李希特又回到了原来的生活,依旧当自己的隐侠,依旧到习武馆练拳。只是他再也没有在雷霆面前说起拍电影的事了。打人不打脸。揭人不揭短,然而没有了武侠电影这个话题,他们根本就无话可说。所以每一次练完了拳,倒是李希特总赶在其他学员离开之前消失殆尽,结果是一切的一切都回到了当初。
偶尔,李希特会把破皮箱里的片子重看一遍,无意中发现有两部片子正是雷霆当年拍的,仔细看后,他发现这两部片子还不错,也就是说才狼并非妄言。只是当年为什么会成为票房毒药?他也是百思不得其解。心想,我若有一天成了香港的六叔,第一个要起用的就是雷霆,甭管怎么说,自己就是觉得他好。
可见李希特还是没醒。
没醒就是没输够,人都是这样,不成灰,不算完。
时间过得飞快,然而盛夏的闷热却像每天打卡上班一样,准时驾到,而且终日阴魂不散。
这一年的台风也来得格外勤,电视台忙不迭地挂黑色风球,敬告市民小心出行,女记者在狂风暴雨里报新闻,不是拿着话筒,而是抱着大树,否则就给吹跑了。台风一来一走,花名起得都跟戏班子里的当红炸子鸡似的,又响亮又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