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市城市发展投资公司和承建方温阳市太华建筑公司都表示,这项工程是劳务承包,应该只结算劳务工资款项,但董元思却能拿出“包工包料”的合同和工程材料发票等证据。
那么这项工程到底是不是层层转包?
周西峰向法律人员询问后得知,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
从董元思提供的《温阳市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施工协议书》来看,董元思对这项工程系包工包料的承建方。
从实际情况来看,温阳市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的工程系董元思购买建筑材料、组织人员施工,从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来考察,董元思应认定为该工程的实际施工人,有权向包括业主在内的合同相对方追索工程款。
说实话,温阳市城市发展投资公司是国企,资金雄厚,承接工程量大,内部肯定聘有相应的法律顾问,董事长郭高丽不可能不知道温阳市太华建筑公司和柴甲桂存在层层转包的问题,但为什么不支付由监理第三方认可的“施工现场签证单”所记载的增加部分工程量?
原来是机关事业单位建筑的预算很严格,一旦确定后,如果要增加预算,手续非常麻烦。
郭高丽与太华建筑公司老板柴甲桂都没有想到变更设计后,居然增加了这么多的工程量和工程款。
与此同时,在具体的调查过程中,周西峰还发现了一个重大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