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肯定跟着。她被包走了,她的姨娘怎么还在?”
我说:“宝香自己管事,还需要姨娘盯着?”
“但上头还有出钱的老板呢。老板最怕妓女跟客人跑了,总会安排姨娘跟着,越是头牌越这样。”
根据戴戴有板有眼的直觉,我只好随她去了趟外二区警署(今北京前门及西南一片儿)。外二警署管着八大胡同一片儿,是北京最能捞钱的警署,巡警三天两头查妓院,哪家妓院多个人、少个人,都有登记。一打听,刘宝香还真是死了,警署的登记是:花柳病病发死亡。再多打听,警察不说了。我说我是记者,也只给看了看登记册,还被骂了一通,大概把我当成了专找妓院骗吃骗喝的花报记者。这种花报记者,最爱写妓院的坏事,满笔的花柳病和下三滥,常常拿着稿子去妓院勒索,给钱陪酒就不刊新闻,伺候不好就遭殃。
戴戴坐在警署愣愣地哭了半天,抹了把鼻涕,拉我到外面,说:“金木,宝香肯定不是花柳病死的,我要破案。”
<img src="/uploads/allimg/200410/1-200410132211630.jpg" /> <h6>民国从北洋时期开始,凡做妓女,都要由警察机关开具资格证,并在检治所体检合格</h6>
看着她哭花的脸,我掏出手绢给她,然后递了她一根烟,说:“行。”
抽完烟,我问她,怎么确定宝香不是花柳病死的?她说,宝香一周前才去的检治所[3],结果一切正常,就算有,也没见哪种花柳病一星期就死了。我叫了两辆胶皮,和戴戴去了骡马市大街的妓女检治所,我想确认一下检查的日期和结果。
到了检治所,我要看下检查结果,那人却不给。戴戴拿出一张纸,让我掏了一块大洋,拉着那人聊了几句。那人收下钱,找出了宝香的检查结果:3月20日检查的,没有任何妇女病记录。
我好奇戴戴怎么做到的,她拿出那张纸,是她的妓女证。我问她,你不是不干这个了吗?
“这就是我的直觉,知道查这事用得着,就带来了。”
我大笑,说:“你是真想做侦探啊,那这回你来。”
宝香不是花柳病死的,却被警署登记为花柳病,只能是华宝班买通了警署。我和戴戴约好,第二天早晨再见面。我去北城找汪亮,托他向外二区法医打听宝香的尸检结果。
晚上8点,汪亮带来了尸检结果。果然,刘宝香死于中毒,死亡时间是昨天(3月27日)凌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