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山起初有些恼火,但时间一长,也就习惯了,听着也顺耳了,甚至渐渐喜欢上了。
不管是警察,还是犯人,谁叫他“岗人治岗”,他都高兴地答应。
只是,现在,他高兴不起来了。
躺在床上,枕头下放着那张购物卡,他辗转难眠,好像枕着一个炸弹。
这是他一生中,第二次感觉到:钱这东西烫手。
第一次是他当上税务所长第一次受贿时,从那次开始,他开始一发不可收拾,终于进了监狱。
这一次,又会怎么样呢?
10万金币自然不是战友的,而是和战友一起来的安厦置业的张总的。
张总跟王景山谈了一笔交易:王景山鼓动圣林越狱,在圣林真的越狱时,向警察揭发圣林。
如果他做到了这一点,就可以得到如下回报:
1、以有重大立功表现为由,办理减刑:
2,由张总负责操办,以王景山的名义办理两个专利,为他减刑创造材料;
3、如果这两次减刑办完,王景山还有刑期,由张总负责,为他办理假释或者社区矫正,将他捞出去。
4、出去后,给王景山100万安家费。
看起来倒是个很便宜的买卖啊。这么丰厚的条件,难道就仅仅是让我鼓动一下圣林越狱那么简单?
难道他是圣林的朋友,想让圣林越狱出去?
不对,如果是朋友,就自己和圣林接触了,何必找我?
犯人越狱,无论对犯人,还是监狱,都是一场你死我活的大事。
任何人越狱,都不愿意让无关的人知道。况且,还让我及时向警察揭发圣林,那就只有一个解释,就是他们不愿意让圣林越狱成功。
既然不愿意让他成功,为什么又要让他越狱呢?这不是矛盾吗?给我如此优厚的条件,不会没有什么目的吧?有目的,那就只有一个:想整死圣林!
如果圣林越狱成功——不可能成功的,尤其在狱方事先已经有准备的情况下,或者生擒,或者击毙。
他越狱,就有人阻止,有阻止,圣林就得排除阻力,就得下狠手,如果不下死手,他根本就没有出去的希望。
无论怎么样,圣林都是死定了!
从目前的情形,还看不出来圣林有什么越狱的打算。狱侦那边赵处和监区这边,也一直在严密地包夹圣林。
按照一般规定,包夹力量至少要2个人,我算一个,肯定还有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