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不走。
倒不如送你个人情,就让你跟着。看一会儿热闹,你也就没耐心了,到时候,不用我撵你,你自己就走了。
再不济,你也不至于去跟我抢虫草吧?
挖虫草虽然挣钱,但也是很无聊的事儿。有个美女在身边,有一搭、没一搭的,倒也有些晚乐趣。
按照圣林的估计,他那片虫草,还够他挖两天的。再挖两天,他就要寻机脱身,离开虫草队伍,出境到印地安诺去了。
这样安排,一是可以尽可能多地熟悉高原的气候、地形、地貌和行进路线。
二是挣了钱就走,也符合小富即安的心里,给人留下挣了点钱就赶紧回家的印象,不让人们对他过多地关注。
三是这里虽然偏僻,却也不是官方触角绝对不及之处,虽然暂时没事儿,但也非久留之地。
高原不是自家的自留地,那片虫草虽是自己发现的,但别人去挖,也没有强什么有力的理由阻止。要是为此引发什么纠纷,就更不合算了。
况且,正如曹无双所言,她总也是个大老板,就算爱钱,也拉不下脸面来,和自己抢饭吃。
结果,圣林错了。
起初10分钟,曹无双确实把自己挖的虫草都放进圣林的袋子里了。可是,没多久,曹无双就变卦了。
她从未见到这么小的一块地方,虫草分布如此密集。曹无双越挖越兴奋。摘下头上的纱巾,系了几个扣,做成袋子,自己另立一袋,挖出的虫草,再也不往圣林的袋子里放了。
“张积财啊,谢谢你啊,你真是个讲究人,自己发财还不忘帮我一把。我今天也跟着你发点儿小财,挣点儿嫁妆钱。回去我请你喝酒。你放心,你那份儿,我一定给你个好价钱……。”
圣林就算再憨厚,见曹无双再也不提帮忙这茬儿,分明自己立摊儿单干,又不断给自己打预防针,也明白了,曹无双挖的那份虫草,是肉包子打狗,回不来了。
行啊,你愿意挖就挖吧。反正我也没指望这发大财。
虽然你作为一个老板,这么到我锅里抢食儿有些不地道。但是,看在你是个女人的份儿上,我就原谅你了。
挣点儿嫁妆钱?理由多充分!回去还请我喝酒,把我的嘴都堵死了。我还这么反对?
真是不明白,你那么大的老板,还差这点儿嫁妆钱?我还没有娶媳妇儿钱呢。
让他吃惊的事儿,还在后边。
挖虫草,圣林毕竟还是个新手。可是曹无双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