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为圣林做无罪辩护。
审判长宣布开庭后,先是例行的身份确认等程序,然后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起诉书圣林早已看过多遍,几乎能够背下来了,故而,对公诉人的宣读充耳不闻。只是带着嘲讽蔑视的眼光看着两个公诉人。
罗亦彤宣读起诉书,没有与他眼光相接,宋菲菲与圣林对视了两次后,就再也不抬头了,圣林的蔑视没了对象,也就不再看他们了。
起诉的罪名有四个: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毁灭证据罪。
起诉书上面没有的,则是公诉人向法庭请求,判处圣林无期徒刑。
这倒是让圣林感到有些意外,原本他以为是要被求判死刑的,最后的结果可能是死缓。
这里的原因,实际上还是有讲究的。
并不是律政司认为他不该判死刑,而是若判了死刑或是死缓,就得高法和最高法复核,那就脱离了兴阳的掌控之外,变数太多,而且耗时太长,还容易造成全国性的影响,引起媒体和公众的更多关注。
如果只是判处无期徒刑,就不需要上级法院进行复核了。即使圣林不服,提出上诉,也不会造成多大的影响。
从市议长、市长、韩楚为等一些商人,到警察局、律政司和法院几家头头,都想尽快结束圣林案,一旦圣林被送进监狱,就不会再有什么人关注这个案子了。
至于本人是否服判,家属是否会告状,都在可控范围之内。实在不行,还有各种补救措施可用。
这也就是只有本市媒体获准进入法庭,市外媒体没有一家获准进入的原因。
万一其他不受控制的媒体发出不符合预期的声音,则无异于颠覆了圣林案的作用,严重影响兴阳的形象。
接下来,是举证阶段。
检方出示的,自然就是警察局移送的卷宗,包括勘验报告、法医报告、证人证言、圣林和陈余在电视台门口会面的监控视频、以及军刺、钱、圣林的衬衣等证物。证人证言均是书面材料,并没有证人出庭。
杨律师则从圣林没有杀人动机,证人真言的可靠性值得怀疑,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圣林杀人,以及侦查单位进行刑讯逼供等方面阐述自己的观点。
在说到刑讯逼供时,要求法庭下令调取在看守所的审讯录像资料,并且走下辩护席,脱去圣林的上衣,圣林身上伤疤,电击灼痕就袒露在法庭上众人面前。
敏毓、敏欢秦望舒、沈紫衣几乎同时流出了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