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问题,必须在合同中明确。”
“多多,你的意见?”
“塔玛拉提到的损毁不能够超过10%,这个标准,由谁来评估?我们在这方面可都是外行,必须事先有个约定,免得到时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陷入扯皮之中。
弄不好,我们拿不到钱,白干不说,还得跟他们打国际官司,陷入泥潭之中,可就不合算了。
许多大公司,就是靠打官司,通过马拉松式的漫长程序,把对手给拖死的,我们小家小业的,可经不起他们的折腾。”
“多多讲的也很有道理,还有什么补充吗?”
“没了,你们的意见就是我的意见。我就随你们的大流了。虽然我们钱家也算有几个钱儿,但是,一个油田对我来说,这买卖还是太大了点儿。
不过,我也要提出一个意见,那就是,如果我们夺下了油田,损毁不到10%怎么办?对方是不是给我们加钱?”
钱多多虽然嘴上说随大流,但是,提出的建议,还是很有含金量的。
圣林整理了一下思路,开始讲话。
“好,我总结一下:
一、我们同意3亿米金币的价格。
二、同意损毁不超过10%的标准,但要加上多多所说的,不到10%时,对我们的奖励条款。
三、我们夺取油田控制权的时间期限为一个月,如果提前完成合约,对方要考虑对我方的奖励条件。
四、控制权的移交对象问题。我认为直接交给道尔,会对我们有利一些。
首先,合同是我们和道尔之间达成的,交给道尔,名正言顺。
其次,如果交给联军和政府军,变数太多。目前,我们还没有那么多精力跟他们扯皮。如果他们翻脸,我们还真就不是他们的对手。这点,我们不得不防。
交给道尔之后,至于他能不能守得住,那就是他自己的问题了。
如果他们实在守不住,大不了我们再帮他夺回来就是了。不过,这就是另一笔生意了。
五、我们必须对麦拉油田目前的设施情况做一个评估,并取得道尔的认可。免得尤素夫破坏的东西,到时候记在我们的账上,我们可不当这个冤大头……。”
圣林讲了一通,见众人再无意见,又接着讲下去。
“关于夺取麦拉油田行动计划的商业部分,就到这里。明天开始,塔玛拉继续和道尔谈判。下面讨论军事行动部分。杨木林,这次你先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