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还要加一条,成立民间咨议局。凡地方政务,在执行的过程中,须接受咨议局的监督。如咨议局对官员执政提出异议,按察司必须进行调查,并做出正式的回应。如咨议局对地方官员提出质疑,按察司不处理并导致质疑的议员受到打击报复,厂卫介入,相关官员一体查办。”
考成法不错,但是民间监督也是必须的,这一招其实包藏祸心。这是陈燮在培养一个新的阶层的道路上,迈出的第一步。
“具体到咨议局这个新的机构,首先是一个民间的监督机构,朝廷不用花钱养着。其次,议员的社会地位,由大明立法保护,官府不得擅自拿办议员,议员犯法,地方官员不得查办,只能是厂卫查明情况,确定罪证之后,交由天子核准,再由厂卫拿办。议员有了相应的权利,便有了相应的义务。什么义务呢?纳税!商业税!只有每年纳税达到一定的数额,才有资格参选议员。”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