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爱的玛丽:
把这稿子寄给你,是因为我不知道该拿它怎么办。想来,说真的,我是想要让它面世吧。人真的是这样的。我猜想道地的天才是把画作堆藏在画室里,从来不给任何人看。我向来都不是这种人,但话说回来,我也从来不是天才,只不过是拉瑞比先生,一个还算有前途的年轻画家而已。
亲爱的,你最清楚断绝自己喜欢做又做得好的事是什么滋味,而你所以做得好,是因为乐在其中。这也是为什么你我会成为朋友的原因。可你懂得写作这回事,我却不懂。
你看了这份稿子以后,就会明白我已经听了巴奇的劝告。还记得吗?他说:“试试新的媒介体。”这是一幅肖像,可能是差得要命的肖像,因为我并不懂得运用文字。要是你说它不好,我就会认为它是不好的,但要是你认为起码还有一点点我们两个都认同的艺术基础形式的话,那么,何不让它出版呢?我在书中用了真名,不过你可以改成假名,有谁会在意呢?迈克尔不会的。至于德莫特,他才不会认出自己呢!他没这本事。总而言之,就像西莉亚说的,她的经历是很平常的,大有可能发生在任何人身上,事实上也经常发生。我感兴趣的倒不是她的经历,而一直都是西莉亚本人。对,她本人……
话说我本来是想要把她捕捉到画布上的,但却办不到,所以就试着用另一个方法,不过所运用的媒介体却是我不熟悉的文字、句子以及逗点、句号等等,这些不是我的看家本领,我敢说,你一定会留意到,que ça se voit[1]!
你知道吗?我曾经从两个角度去看她。第一个是从我自己的角度。第二个,是在因缘巧合的二十四小时里,我曾得以不时地进入到她内心,从她的角度去看。这两个角度所见未必总是一致,因此对我来说就特别诱人又引人入胜!我很想当当上帝,知道真相。
小说家可以创造人物,当这些人物的上帝。他能随自己喜好来处置他们,要不也是这样认为的;而笔下人物的确也会给他带来惊喜。不知道真正的上帝对人类是否也有同感……是的,我纳闷……
好吧,亲爱的,我不多扯了。你就为我尽尽力吧。
挚友
J.L.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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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ue ça se voit,法语,意谓“一看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