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遥远的北海吹来的寒流将周天搅的寒彻,依恋在树枝上的最后一片黄叶也被剥离,在寒风中飘荡。军营里的各种训练依旧没有停止。程处默手上缠着布条,一拳接一拳的砸在木桩上,布条已现血色,他目光坚定仿佛没有看见一样,拳头依然重重击在木桩上。李怀仁,长孙冲,站在他旁边,也在击打着木桩,手上同样鲜血淋漓。没人在乎,两百多人没人在乎手是不是在流血,只在乎何时可以击断木桩。赤裸的脊背汗水滴滴洒落,头上热气缭绕,吸气出拳,呼气击打,好似不知疲惫的铁人。
李承乾和云烨就站在场外看着,程咬金只许他们参与晨练,也就是每天负重奔跑二十里。此刻他二人穿着厚重的皮裘,双手拢在袖子里,嘻嘻哈哈说笑,自从把土豆送走之后,李承乾总是没事就找云烨聊天,当然,他从京城里带来的美酒也统统归了云烨。李承乾是个好孩子,云烨这么认为,小小年纪就一身学问,待人极有礼貌,不笑不说话,丝毫看不出是一位皇家贵胄。见到士卒苦累他会担心,见到周边百姓衣食无着也会着急,这样一个善良,聪慧的少年在几年后会变得暴虐异常,心理变态,与李泰玩真人战阵,那可是真的在拼命啊,刀刀见血。与美男称心,如意玩背背山。并一度要干掉自己的父亲。是什么原因?云烨有些好奇。李承乾见云烨在看他,有些莫名其妙,因为云烨的眼神很奇怪,有些怜惜,但更多的是奇怪。
“小烨你干嘛看着我?有什么不对吗?”他摸摸自己的脸,刚才偷吃卤肉留下的痕迹已经擦干净了。多日的相处李承乾在云烨眼中早就没了高贵感,自从那天吃了土豆烧牛肉之后,他对御厨做出的饭菜就没有任何胃口。得知云烨自己有个小厨房,遂天天过来蹭吃蹭喝。黄志恩不时跑过来和云烨探讨算学,他就在一边听着,偶尔插一两句话,虽然算不得高妙,却也有自己的见识,让黄志恩惊讶不已,恭维他是天才,若一心攻习算学,他日定是一代大家。当然,由于唐时算学水平普遍较低,在云烨眼中也就是初中一年级的难度,大多时候都是他在讲,黄志恩在听,李承乾在记录。这些天来,他已经记录了好厚一叠,看来理解不理解,他都先记录下来,待以后慢慢研究。这才是学习的态度,程处默只会坐在一旁打瞌睡,十几天连阿拉伯数字都没记全,云烨一发怒他竟然振振有词:“我们是兄弟吧,”见云烨点头,“那你的学问和我的学问有什么区别?学问是用的,到用的时候找你不就行了,我干嘛自己拼命学?”云烨彻底失去了教育程处默的兴趣。好在有李承乾这个好学生,一点就透,一学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