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着同样的头条标题和标题下面的报道。可是,是不是狼人也会看到这些报道?如果狼人可以看到,那么,他(她)会不会采取什么行动?妈的,整件案件仿佛就要拨云见日了,可是偏偏这个节骨眼上,他又要跑到四百英里以外的北部去了。该死的司法系统,那些法官还有律师和所有的人都该死。八成是某些人要腾出时间去打高尔夫球,或者要出席子女学校的运动会,才把卡弗蒂这个案子提前庭审。也许他自己这一路舟车劳顿、披星戴月地赶来出庭,只是因为某个被宠坏的小孩需要父母出席什么匙蛋赛跑比赛[1]。雷布思试着让自己冷静下来,深吸一口气,然后缓缓呼气。他并不喜欢坐飞机。他在英国特种空勤团(SAS)服役的时候,那些人就把他从飞机上丢下去。天啊。他可没有法子让自己冷静。
“搭乘英国航空特快专线的旅客,请注意……”
广播里的这个声音冷静无误,却引发了人潮涌动。人们站起来,检查随身行李,然后前往广播里面刚才提到的登机口。他的航班是不是这一班?也许他应该给那边打个电话提醒他们一下,这样就会有车在机场等他。他很讨厌飞行,这就是星期日他乘火车的原因。星期日?今天才星期三。可是感觉好像一个星期都已经过去了。事实上,他在伦敦才待了两个整天而已。
登机了。啊,上帝,机票去哪里了?他没随身带什么行李,不用担心把机票丢在行李里。雷布思腋下的报纸都折坏了,报纸想要挣脱他的控制,于是散落一地,一片狼藉。他又把报纸都捡起来,紧紧地夹在腋下。他必须冷静下来,他必须想想卡弗蒂这个案子,他必须在头脑里把这一切都梳理清楚,那么辩方律师在他的证词中就找不到漏洞。死咬事实,忘掉那个狼人的案子,忘掉丽莎、罗娜、萨米、肯尼、汤米·瓦特克斯、乔治·弗莱特……弗莱特!雷布思还没告诉弗莱特他自己跑到这里来了呢。他们肯定会纳闷,雷布思这个家伙跑到哪里去了。他应该着陆的时候就给他们打个电话的。现在也应该打电话通知他们一下,可是打个电话,他就赶不上机场大巴了。算了吧。全神贯注地思考卡弗蒂这个案子吧。控方应该在他到达之前已经准备好了给他过目的注意事项,所以在走上证人席之前,他还可以先自己浏览一遍。这里只有两名证人,是两名吧?除了雷布思本人,另外一个证人是一个受到了惊吓的警察。估计他们多多少少连哄带吓才把这个警察送上证人席的。所以雷布思自己应该内心强大,表现自信,证词确凿。他在前往登机口的路上,从一面大大的穿衣镜前看到自己。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