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谭尽一脸的暴殄天物。
“不然呢,要干嘛?”林诗兰一脸坦荡。
“走!觉不睡了。我们得出去闯一番大事业。”
“去哪里?”
他丢给她一个自信的眼神:“我有数。”
于是,每次穿越,每次都认真读书的林诗兰被谭尽顺利地拐走。
他们坐上8路公车,步行二十分钟,又转了312路。
最终,历时三小时,到达了目的地。
站在龙飞凤舞的“花鸟市场”四字招牌下,小小的林诗兰有大大的困惑。
“你真的有数?”
一路的颠簸没折损他半点精力,少年撸起袖子,干劲十足。
“当然。这里不仅是花鸟市场,去楼上珍宝城,我们还可以淘到古玩翡翠字画。总有流落民间的好东西是还没被人发现的,我们占领时间优势,可以抢先一步买。或者,四年后值钱的,现在不太值钱的,我们买了存着。比如翡翠啊,翡翠的手镯料价格,四年后涨了好几倍呢。”
林诗兰先不评价谭尽有没有那个买东西的眼力,他的想法,从根源上便是没法实施的。
“这里的东西带不到未来。”
“哦,好像是。我们不是身体穿越,东西没法随身带走……”
她的话没有令他打消念头,谭尽思考着,又提供别的方案:“那我们有没有可能,找个地方把它们埋起来。
“没用。”
被大老远带来这种地方,林诗兰心情郁闷,也不再给他留情面。
“让我再跟你说清楚一点,我们现在的行为对未来不会有任何影响。基于这个结论,现在我们埋东西了,未来也不会出现。”
谭尽不说话了。
他蹙着眉,陷入深思。
林诗兰之前跟谭子恒是朋友,因为这层关系,她总觉得谭尽也属于她“弟弟”的那一辈。
望着玻璃窗里他们的倒影,她也发起了呆。
高马尾、小脸、白皮肤,脸是光洁柔嫩的少女的脸蛋,却因为过于沉静的表情显出了成人的老气横秋,这是自己。
而身边的他,清清爽爽的高中生模样;一头乱毛,耳朵薄薄的,太努力想事情表情也变懵懵,黑白分明的眸子里透出一股稚气未脱的天真。
根本就是个小孩子嘛……
她一瞬间有些恍惚:他和她一样经历了这些年雨季的循环吗?
“我想到了!”谭尽一拍大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