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她随身带的那把匕首放在了他枕边,这通常暗示着,留给人防身用的。
他沿着院子的脚印寻着走了一段便没了印记,于是漫步目的走了一段到了松林那边。
疆林深山腹地,冰封万里,奇观异景,却空寂无人,醒来的时候他还以为,这里只有他一个人了。
距离河岸三十米处有一处小院,像是某个猎人留下的临时居住地。
男人扣上军大衣的纽扣,这也是猎人留下的,有股陈放许久的霉菌味儿,他眼底有几分嫌弃的意味儿,竟也忍受了那么久。
他看到女孩提着雪兔往后院去了,转身朝里间走,脱下军大衣,穿上了自己的外套,有些薄,但好在是熟悉的味道。
换上衣服,他杵着拐杖走出院子。
天晴,阳光洋洋洒洒地铺满大地,照在身上,像是新生。
后院传来一阵锅碗瓢盆的交响曲,男人微微仰头闭了闭眼。
半分钟后,院里的木门边贴着半个人影,女孩举着带血的刀看着外面那人,心想,这具金贵的身体是不想要了吧。
男人转过身,眼型极为薄凉的丹凤眼透出事不关己的冰冷感,偏偏他生得极其出挑,除了那双眼眸,整个人可以称得上是浸染在佛香里的那种出尘感。
又像是泡在金钱罐里长大的金贵之身,吃穿用度皆是顶级,也极为讲究,若不是形势所迫,她甚至觉得他会马上呼叫直升机来接他,可惜此时两人并没有联络工具。
所以她才觉得,他像公主。
她朝后院指了指,“晚饭你做。”
他没动,眼尾慢挑扫了她一眼,“公主还要做饭?”
“……”
被听见了。
她面不改色,“如果你想我浪费掉那只肥兔,我勉强可以试试。”
他不再多言,杵着拐杖一深一浅地走进后院。
唐老看着桌上丰盛的晚餐,又看向庭院里披着深灰色裘皮大衣的男人。
“刚刚她发信息了,今天不回,您别等了。”
老人的声音拉回司佲的思绪。
裘皮大衣的两肩覆了薄薄的一层雪,他视线聚焦在庭院温室里的盆栽中。
烈焰橘红,温柔白粉,层层交叠展露美色。
今年的秋海棠长得很漂亮,去年这个时候,那女人还摘走了他零星长出来的两朵。
她对他,从来不特意用敬语。
“她昨晚在哪儿?”
唐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