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起杨锐胳膊的时候,明显感觉到他身体一僵,更是觉得十分有趣,这样“规矩”的客人,她可从来没见过,便略带玩味地问他:“你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吗?”
“呃……是的。”虽然有些尴尬,但杨瑞知道自己的表现已经完全暴露了自己是个“初哥”的本质。
原本,他以为菲菲会取笑他,但得到肯定回答的菲菲反而忽然变得有些兴奋,非要拉着杨瑞喝一杯,说是要“庆祝你第一次来夜总会。”
“那个……我开了车,不能喝酒的,而且我家离这里比较远,代驾也不一定接的。”
“你……是吴哥的司机?”菲菲狐疑道,客人不喝酒,她们自然不可能硬灌,听说杨瑞开了车,她有些不太确定地问道。吴总在这里很有名,出手阔绰又没有奇怪癖好的客人受欢迎的程度是仅次于像杨瑞这样年轻帅气的客人的。但菲菲从未听说过吴总带人来,这还是第一次。
“是也不是。”杨瑞有些挠头,这问题还真不好回答。
“什么叫是也不是?到底是还是不是?”听杨锐说的玄乎,菲菲顿时来了兴趣,追问道:“怎么回事,跟我说说嘛。”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就是一靠写小说为生的网络写手,没事的时候出来跑滴滴,吴大哥是我今天最后一个客人……”说着,杨瑞就将怎么接到大哥,又怎么跟他唱了一路江南style,又怎么下车之后被大哥拉来陪他唱歌的事情小声跟菲菲说了一遍。
听完杨瑞的讲述,菲菲愣了。
片刻之后,才惊叫一声:“哇!你是作家!?好厉害啊!”
杨锐一头黑线,敢情他说了那么多,她都没在意,让她如此惊讶地却是自己的……职业?
想到昨天苏晓也是一样的表现,杨瑞忽然觉得网络写手……有这么让人惊讶吗?
或许是她们的“职业素养”,即便杨瑞刻意保持清醒,在一个女孩对你的职业表现出惊讶露出崇拜的眼神时,不管是真是假,心里总会有些小小的成就感,哪怕杨瑞就是一个最底层的小扑街,可看着菲菲如同见到大神一样的表情,小小的膨胀还是在所难免的。
也许是菲菲“惊讶”的太过大声,正在卿卿我我的大哥和雨彤也听到了。
“我弟能是一般人?”大哥得意地说了句。
“我就知道,吴哥身边卧虎藏龙。”菲菲嘻嘻一笑,附和着说道。
听到这番话,杨瑞心里方才那点儿膨胀顿时消散的无影无踪,剩下的,只有一句话“人生如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