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里王长生不断参与猎杀入侵的蛮兽的战斗,他的法术战技无法运用,但战斗意识还在,经过一日的野蛮搏斗,他静静懂得了运用自己肉身的力量,暴发出凶狠的战力,让同行的烈火部族人对他大为赞赏,直言是可造之材,是烈火部优秀的战士。
王长生对此无感,但心里还是小小得意一番,现在他很想去闯荡血路,一探彼岸之门的究竟,他可不想活活老死在这无名之地。
他一心想继承青山老道的遗志,要的是修真,要的是长生,可不是什么优秀的部落战士。他刚一提这个想法,就被蛮殷打断,说他这样的弱鸡,去那血路不过是给别人送菜,让他还是趁年轻好好享受一下部落和平的日子,然后晚上积极为部落繁衍做贡献才是正理。
“你得多吃点蛮兽的肉和喝点蛮兽的血,这些对你的力量成长有帮助!而且这些血肉能帮助你抵抗衰老,活得更久!”蛮殷对阿花捡来的这个弟弟还是很照顾的,不是在傍边指点他一些狩猎和奈何平原生活的常识,对王长生帮助很大。
“我还是吃点粉粉薯得了,它们太难吃了。”进食蛮兽血肉可以帮助这里的人们增长气力,甚至有延缓衰老的作用,是生存的常识,不参与狩猎的女人甚至没有资格享用,但王长生对此还是有点抵触,这毕竟太野蛮人了,这里完全没有烹饪的理念,完完全全的茹毛饮血。
“小屁孩,还懂得矜持!”蛮殷用力拍了一下王长生的肩部,发出嘭的一声巨响,王长生脚下的地面一阵震动,两只脚深深的印下几寸。
“不是矜持,真的是吃不惯!”王长生龇牙咧嘴,感觉骨头都快松垮掉,真是惊人的气力。
“你这态度还想去血路,你知道血路是怎么样的么?哎,如果这你都不能习惯,我看你还是死了那条心吧。”蛮殷皱了一下眉头,似是想起了什么让人颓然的事情。
“血路很长,都说很难通过,但这血路到底是什么地方呀?头领。”王长生忍不住打听起来,他实在太想知道了。
“哈哈,年轻人总是这好奇!我提前讲给你听,也可以。毕竟两日头后,我也老了,到时我会去血路碰碰运气的。”蛮殷目视遥远的东方,透出渴望和恐惧混杂的神情,传言那里就是血路所在,整个奈何平原最令人向往和充满神秘的地方。
奈何平原拥有幽河,在幽河的灌溉下,平原上的生物没有外围荒野的狠毒诡秘,这里的东西进食后不会发生种种不祥,是个部落懒以生存的根基所在。
各个部落的女人由于肩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