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了。”
叶大龙信心十足,拍了拍胸口道:“你放心,包在我身上。”
众人有二十几天没有洗澡,虽然天气寒冷,但是身上的衣服也开始发臭,迫不及待的轮流洗澡。
洗完澡,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满足的笑容。
众人从日军控制的南京城逃离,历经磨难,九死一生,如今回过头来,犹如在做梦一样。
墨子君,谢群芳和叶小鱼到菜市场,买了很多菜回来,众人放开肚皮吃了一个饱。
这是众人一个月以来,吃的第一顿饱饭,心满意足。
吃完饭,叶大龙出门买了纸笔,根据自己的记忆,在纸上写下《舞女》的乐谱,毕竟,没有乐队伴奏,歌曲是没有灵魂的。
此时,暮色苍茫,租界里却灯火通明,五光十色,霓虹灯闪烁,令人眼花缭乱。
叶大龙对墨子君道:“你累不累?不累的话我们出去走一走,看一看,确定你未来工作的地点。”
墨子君此时换上了一件翠花旗袍,外面披着一件鹅黄色披肩,美目流盼,巧笑嫣然,美艳不可方物,与前些天灰头土脸的形象有天壤之别。
她笑了笑道:“既然叶先生不累,我就算是再累,也得舍命陪君子,走吧!”
陈天来道:“我也去,好不容易来一趟上海这花花世界,可得好好的开开眼界。”
“我也去。。。”
“我也去。。。”
。。。
众人争先恐后,纷纷要跟着一起去,只有谢群芳身心疲惫,表示要留在家休息。
夜色撩人。
马路上五光十色,车水马龙,人流如织,真的是热闹非凡。
众人看着眼前这个光怪陆离的街道,与外界俨然是两个世界,不由得感慨万千。
没有走多远,就到了当时上海滩十里洋场最出名的舞厅之一,新仙林,斜对面就是另一家大都会歌舞厅。
它们两家再加上百乐门,仙乐斯,就是当时上海滩最出名的四家歌舞厅。
众人经过门口,里面的丝竹之音隐隐传出来,让人有一种进去看看的冲动。
在歌舞厅外面,街头的临时小吃店,移动烟摊,各种零食,以及来来往往的黄包车,勾勒出一种繁华闹市的景象。
“天涯呀海角,觅呀觅知音,小妹妹唱歌,郎奏琴。。。”
大都会的门口,隐隐传出来《天涯歌女》的歌声,令人如痴如醉。
叶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