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有一天,她生病了,再丰盛的食物都无法让她好起来。为了给她治病,我会在狩猎季打上满满一麻袋的大角鹿、大角羚羊的角,越境到这边换成钱。
可今冬的一天里,我发现那条边线的防卫比以往任何一次的都要严格,我回不去了。无奈之下,只好一路南下到处讨生活。
而如今,我想回家了。这一次,无论如何我都要越过塔尔巴哈台山脉,回到我的家乡,不论我母亲是否还活着。”
这段长长的话说完,他已经干净利落地用削尖的树枝横穿入兔子的身体,架在火堆上。冉冉升起的灰烟中,立刻带了淡淡的焦香。
菜长红,默默地对着头脑中的地图丈量了一下鸡屁股与鸡胸之间的距离,狐疑地发问:
“这里距离你家乡有3300公里,人的正常行走速度是3-6公里每小时,按照每小时5公里算,你需要走660个小时。按每天行走12个小时算,你需要55天的时间才能到达边境。
如果你还要带着我的话,就只能按照每小时3公里算,那么你需要92天。
可按照现在的天气形势,你连55天都没有了。还是说,你要立刻把我吃掉?
除此以外,你要怎样在如此恶劣的天气里,找到正确的路?”
对方听后,默默把兔子翻了个面,不以为然地说:“在旷野上游走的牧人,甚至能够听懂牛羊噬草时齿动声的语意。我们的智慧远超你们的想象,找路这种事,靠太阳就足够了。
只要那些灵动的小东西能活着,我就可以一直依靠高超的狩猎技巧维持生存。至于你,你只是我的储备粮而已。”
他说完,转身到远离篝火的一个阴暗的角落里翻找着什么。菜长红注视他的背影,深吸了一口气。
虽然胳膊和肩膀还不怎么能动,但随着她逐渐清醒,没有什么大碍的双腿一直在恢复力量。
悠长地吐出一口气后,她蓄力猛然站起,跌跌撞撞地向黑洞洞的洞口跑去。
晚上,早已被阳光晒睡着的卢赫,被重重的关门声惊醒。他擦了擦口水,手忙脚乱地起身,却发现四周没人。只有逐渐变得呼啸的风,不断吹乱他本就不立整的头发。
头脑被冷风刮清醒之后,他发现那个心心念念的人并没有回来,门是被风给带上的。
空荡荡的衣兜里并没有钥匙,但对此他丝毫不惊慌,扒开一楼的窗户,利索地翻进去了。
他打开灯,对着空荡荡的大厅一片茫然。
“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