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事。
“那些火鸟肯定是金乌氏饲养的三足金乌!他们轻易不会将其放出,一定是你误闯入了他们的圣地。”祭司讶然道。
“金乌氏的圣地?”
“这个圣地就是他们埋葬族人的地方,他们认为那里有他们先人的圣灵,容不得外人侵犯玷污,估计你们也是无意中闯入的。”祭司解释道。
“他们也没有什么警示,直接对我们下了杀手,这帮蛮不讲理之人!”
“唉,也怪不得他们,他们在这里生活了上千年,他们在圣地外围也有禁止进入的标识,估计你们也没有注意到。”
祭司又仔细询问了他毕方何时前去救得他,然后失笑道:“毕方是被三足金乌的火所吸引过去的,也许它到了那里,正好看出你就是将它复活之人,所以便救了你,这中间实在是巧合,也是命数,你救了它,它也救你,冥冥之中,自有其规律。”
雾婴觉得此事过于玄妙,不是自己所能理解的,他转过话题,向祭司诉说了自己体内离炎之火消失的事情。
“似乎从没有听说过,有人能将已有的火焰取走之事,这幻象和尚,到底用了什么手段呢?”毕方引问祭司。
“我听我的爷爷说过一件事,当然他也是听他的爷爷所说,王族之血能够点燃火焰,是因为体内有毕方之血,而关于王族之血,有句话为,得之毕方,失之穷桑。说的就是毕方能生出赤炎、离炎,甚至二者相结合的紫炎,都是毕方所带来的,而如果要去除这些可以点燃的紫炎,便要穷桑来完成。”
“毕方是火鸟,那穷桑又是什么?”雾婴还是头一次听说此事。
“穷桑不是什么,乃是一个地名,穷指大地的尽头。桑指桑树,穷桑就是大地最东边的地方,那里长满了桑树,穷桑又同时代表了一个姓氏,穷桑氏,听说穷桑氏以前居住在东海之滨,那里是日出时首先照耀的地方,穷桑此地有一种特别的桑树,名孤桑,乃是别处所无。”
“那和我紫炎的消失又有什么关系呢?”
“你说的这个幻象和尚,我看就是当年的穷桑氏,传说穷桑之地,有奇树名孤桑,朱雀栖之,就像凤凰和毕方栖息于梧桐一样,朱雀喜欢的是孤桑,传说朱雀喜欢凝视东方日出,所以老了以后,便将身上的精元留在树上,穷桑氏取而服之,便有了朱雀的灵力,至于这个灵力,传说并非是为了熄灭王族之血所能点燃的火焰。”
“既然不能点燃,那他们又是为了什么服食朱雀的精元?”
“是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