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说要是控制百分之三十的股份的话,那就可以邀约收购公司了。
一家企业股权控制也是分等级的,比如说在华青控股集团,和花朵银行这边,姜小白都拥有超过百分之六十七的控股权,也就是所谓的绝对控股。
这个时候姜小白相当于拥有100%的权力,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并、变更主营项目、重大决策,姜小白都可以一言而决,其他的小股东根本就没有用,他们虽然也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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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根据相关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而拥有67%的股权,就是三分之二的表决权,所以姜小白一言而决,没有人在华青控股集团和花朵银行能够拥有反对姜小白决定的资格。
而相对控股权则是超过51%,这个是控制线,基本上能够控制公司,这是因为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只要是达到百分之五十一的比例,这个时候对于公司战略决策之类的完全就能够掌控在自己的手里。
而拥有股权达到34%又是在公司经营中的一条线,和绝对控股相反的,绝对控股拥有67%的股权,可以对于公司的事情一言而决,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啊,包括解散公司等等之类的。
但是拥有34%则是相对的,可以拥有否决权,简单来说就是只要是到了34%以后,我成不了事情,但是要是不听我的,我可以坏事。
30%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线,20%重大同业竞争警示线,临时会议权10%,可提出质询啊,调查啊或者说解散公司之类的。
5%重大股权变动警示线,也就是通常说的,收购一家公司的股份超过百分之五以后就要举牌了,大家都知道了。
还有什么临时提案权3%,提前开小会和代位诉讼权1%,亦称派生诉讼权之类的就不用提了。
而姜小白在新琅这边考虑的问题,肯定不是绝对控股权的67%,也不是相对控股权的51%,因为新琅这边的情况是比较复杂的。
他想的是,如果支持王志董这边的股东,持股比例达到了34%,那就是剩下的人都反对也要考虑他们这边的意见的,因为他们这边可以捣乱。
简单来说就是比横,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你要是不听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