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看得连闵琛都不由自主地蹙了眉,低声问道:“怎么了?”
只见戚暮轻轻摇首,指了指那试听机,道:“这首《黎明协奏曲》是你在三年前写下的,试听的这段应该选自前年在纽约卡内基音乐厅所表演的那场。至于第二首……”顿了顿,戚暮唇边的笑意更盛了几分,他道:“第二首的《维奴卡》,应该是选用的最新版本吧,我没有听过这场演奏。”
即使是同样的指挥、同样的乐团来演奏同一首曲子,在不同的演出中,都会产生细微的偏差。能够听出曲子是哪一场演奏出来的,这既证明听者拥有超乎常人的耳力和音感,也证明了……他对这首曲子相当熟悉,至少听过多遍。
戚暮的话令闵琛倏地一愣,即使隔着一副墨镜,戚暮都能感觉到对方忽然僵住的身体。
猜错别人的曲子,那还是情有可原……但要是猜错自己的曲子,那可真是……
只见闵琛一脸淡定地伸手拿起了那只耳机,只是听了一段之后,他便面色沉着地放下耳机。修长削瘦的手指将鼻梁上的墨镜摘下,露出一双深沉幽邃的眸子来。
闵琛认真专注地看着眼前但笑不语的青年,语气郑重道:“《维奴卡》选的是今年柏爱全球巡演在柏林的那一场,应该才录制完没多久。”
顿了顿,见着青年面上的笑意一丝都没有减少,男人嘴角一撇,语气不善道:“选曲的人水平有限,你要谅解他。”
戚暮:“……”
见着青年似乎还是一脸憋着笑的表情,闵琛轻轻咳了一声,严肃认真地转移话题:“我记得晚上蒙特利尔有一场音乐会,现在就去?”
既然对方已经转移话题到这种地步了,戚暮也只好低低地笑了两声,勉强地将笑声给止住了。他点点头,两人便一起向小镇南边的一处音乐厅走去。
蒙特利尔交响乐团来自加拿大,是世界一流的交响乐团之一,现任指挥是日籍著名指挥家长野先生,这位大师虽然是亚裔,但是指挥风格却更偏向于欧化,与多伦萨先生有几分相似,却又有一种独特的韵味。
音乐会上,几乎所有人都在专注聆听,并没有人注意到戚暮和闵琛的存在。而等到音乐会一结束,闵琛又极快地戴上了墨镜和帽子,再次将自己遮挡得严严实实。
见状,戚暮真是哭笑不得。
他总觉得自己似乎正走在一个……“特务”身边,随时等待候命。
这样鬼鬼祟祟的参观日一共过了三天,等到第四天下午时,戚暮正与闵琛欣赏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