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事件的初期,还不能得出定论。但是他能够感觉到自己的骨头好像打了麻药。作案地点和狼人的做法相符,尸体上被刺的伤口也能够说明是狼人的风格,而且狼人已经有三个礼拜没有作案了。三周过去,人们对原来案件的那些热议已经渐渐退去,变得像石头一样冰凉。但是这一次,狼人好像有点冒险,作案时间是在黄昏入夜,而不是以往的深夜。这个时间也许有人会正好看见,他就不得不迅速从现场逃走,这样一来,就有可能留下蛛丝马迹。弗莱特揉了揉胃部,那些虫子现在已经消失了,代替的是那种酸酸的感觉。他感到冷静,极端冷静,这些天以来唯一的一次。
“借过。”声音不那么清楚,弗莱特侧了侧身让潜水员通过。紧跟在这个潜泳员后面的还有一位潜泳员,两人手里都拿着一个强力手电筒。弗莱特可是一点都不羡慕潜水员的工作,里河又黑又脏,里面有各种工厂排出来的有毒化学物质,河水又冰冷,说不定像药汤一样。但是现在,必须清查河底。如果杀手错往河里扔了什么东西,或者把他的刀扔在河里,警察希望确保在第一时间找到。如果行动不及时,在破晓前河里的淤泥和垃圾就会把这些证据埋掉。简单地说,他们浪费不起时间。所以一听说这个消息,弗莱特甚至在离开自己温暖舒适的家之前,就发出了搜查的指令。他的妻子在临走前拍着他的胳膊说,“别晚了。”但是他知道,这些话一点意义都没有。
他看着第一个潜水员下到了河里,手电筒照亮了河水,警察死死地盯着,以防出现任何可疑物品。第二个潜水员跟着下去了,潜入水里不见了踪影。弗莱特抬头看了看天空,一片厚厚的云层就在他的上空飘浮着。天气预报说清晨会有雨,这样一来,脚印可能就会被冲刷掉,还有任何可能的纤维、血迹、毛发也会被冲得和小径的地面混在一起。如果运气不错,他们不用搭起塑料帐篷就能完成犯罪现场的最初侦查工作。
“乔治!”
弗莱特转身和刚抵达现场的这位打招呼。他五十五岁左右,个头不矮,肤色苍白,咧着嘴笑,他那又长又瘦的脸简直要装不下他的笑容。他的左手拿了一个很大的黑色袋子,伸出右手来和弗莱特握手。走在他身边的是一位漂亮的女士,年纪大概和弗莱特差不多。实际上,后来弗莱特回忆时他记起她正好比自己小了一个月零一天。她叫伊索贝尔·佩妮,用一个隐晦点的说法,她是这位苍白脸色男人的“助手”和“秘书”。在过去的八九年时间里,他们俩一直睡在一起,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没有人再把这个当作新闻来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