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
我顾不得想那是什么,按牢了它,用力地吸。
吸着吸着,忽然感觉味道不对。
这浓浓的甜腥气……
我打了个激灵,睁开了眼。
我的眼睛完全看不到任何东西,但手心和嘴唇上的触觉仍在。
我愣住了,好一会儿才定顿过来——
我的嘴上贴着一只手。
流进我口中的是血液。
从昨天钓鱼开始,繁华就一直承担着重体力,而且他到现在始终没合眼。
隆冬的海岛环境恶劣,仅有的水和食物全都被我糟蹋了,而他一直在照料我,几乎没有得到任何补充。
人体其实只有四升左右的血,失血八百毫升就会有生命危险。
此时此刻,把血给我极其是不明智的。
何况我已经告诉他,我得了癌症。
我已经确定他知道了。
理智的人都明白,此刻的我已经没有拯救的价值。
的确,繁华最近对我的态度很好,我也知道他是喜欢我的,喜欢我的脸,喜欢我的身体。
他喜欢我,就像喜欢那只兔子。
或许还有恐惧跟愧疚,但,直到这一刻,我才不得不说。
原来他真的爱我。
爱一个人可以重逾生命的,就像他此刻割开手腕,所做的选择。
可是……
他真的爱得太迟了。
我拉开繁华的手,张了张口,喉咙倒是润泽了,但满嘴的血腥气堵得我一时间还发不出声音。
耳边传来繁华温柔的声音,他说:“我去找水,你别睡,在这里等我……我最多十五分钟就回来。”
我摇头,张了张口,说:“不用,你的手……”
也不知他听清了没有。
听到他低低地笑了一声:“心疼了?”
“……”
繁华身子一动,温热的气息靠到了我的脸颊边,他的声音也离得近了,嘴唇近乎触到了我的嘴。
他说:“心疼就亲我一下吧。”
我搂住他的脖颈,摸索着吻住了他的嘴。
他没有回应,任由我吻住。
我捧着他的脸,他的脸颊汗湿着,他在出冷汗。
我仔仔细细地吻了他一番,轻声地说:“老公。”
繁华没说话。
但我的胸膛能够感觉到,他的心跳正在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