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舒适度更重要。
换上一件白色的薄衬衫之后,宁采臣接过杨晴递过来的几本杂志。呦,封面这个拿着烟斗和放大镜的人,不就是福尔摩斯,还有彩图,这图画的不错啊。翻阅一下,明显,福尔摩斯侦探集就是这本杂志的中心,所有的内容都围着它转。宁采臣又翻开其他几本,都一样,全部都是以这本小说为买点,不错收藏了。看到宁采臣满意的笑容,杨晴又笑眯眯地拿出一套,放到宁采臣面前,然后从上衣口袋中拿出一支笔,递到宁采臣手上。
“这是?”
“签名啊,我的一个朋友,也就是智慧果的一个编辑,她说很喜欢很喜欢福尔摩斯侦探集,也很喜欢盗梦者。本来想要来见你一面的,只是你又不肯透露身份,退而求其次,她就要求我给她带一套你的签名杂志。”杨晴的朋友,自然就是傅玲,被一直追问盗梦者的信息,她就随便编一个,就说是一位二十多岁的帅哥。她现在想起来都有些后悔,应该说是一个二十多岁的美女,或者六七十岁的老人,那样傅玲就不会犯花痴了。
反正又不是他的真名,宁采臣无所谓的签下盗梦者三个字。杨晴拿过一看,嗯,这样的笔力,就算说盗梦者是二三十岁的人,都不会有人怀疑。
“你父母不在家?”杨晴在这里也有十分钟了,发现这个房子里只有宁采臣一人。因为这个家的感觉还是不错的,家的气息浓厚,各种东西都是准备三份,所以她也不用担心宁采臣是孤儿什么的,而不敢问这些。
翻着手上的杂志,宁采臣随口回答:“嗯,他们有事出门,这个周末都不会回来。”
“这样啊,那这两天你都是一个人在家,你会做饭吗?”宁采臣那修长白净的手指,杨晴一看就知道,绝对没怎么下厨,没有任何被厨房侵犯过的痕迹。这样的话,宁采臣不是自己随便买点速食品就是到快餐店解决,因此杨晴想着,趁此机会,请宁采臣吃一顿吧。毕竟上次是宁采臣请客,呃,虽然只是十块钱的面条,但对方只是一个学生嘛。
宁采臣思考了一会儿,有些犹豫的回答道:“大概会吧,上个月我有做过一次。”说着,宁采臣看向正趴在沙发上休憩的大魔王,回想起大魔王抢着吃,一点都不给他留下,便道:“我家的猫很喜欢的样子,应该算做的不错吧。”
有做过一次?猫很喜欢?他到底是怎么得出自己做得不这个结论的?好吧,现在她已经知道宁采臣的厨艺水平了,连初学者都算不上。但是……这是个天才,不能以普通人来衡量,也许他真的只做过一次,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