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襄阳出现了一名其貌不扬,但不能不引起一些人注目的货郎。
此人身材高大从不修边幅,时常是一身凌乱的衣裳和胡乱的虬髯,沉默寡言但与人为善。每天挑着一副担子,里面装一些小孩子喜欢的糖人点心或是麻布针线等物,在襄阳城乡之间穿梭往来,风雨无阻。
这样的货郎,各地都很多。让他引起人们注意的是一次不经意的事情。那一日,他依旧挑着担子去城北港市里贩货,突然跑来一匹受惊的疯马冲进港市,撞翻了许多摊铺,也撞伤了一些人。眼看着它就要撞进一间专行制卖糖人颇多小孩与妇孺的店铺,险相环生。这时,货郎斜刺里冒了出来,如电如幻撞到那马头旁边,只一拳,硬生生的将那匹疯马打翻在地!
一场惨祸避免了,人们仿佛也头一次注意到,这个深藏不露、身手强悍得有点令他们发指的货郎,只有一条手臂。
“将军,某敬你!”
一间民宅里,货郎单手举起碗对着秦慕白微笑,先干为敬。
秦慕白举着碗,却没有急于饮下,而是看着对面这个熟悉又陌生的汉子,微笑。
“张同,你一直都留在襄阳?”
“不是,一年前才回来。”张同抹了一把嘴,咧着嘴笑,笑得有点惭愧,却又全无保留全无心机。
就在一两年前,眼前的这个张同还是光荣的百骑一员。他和庞飞等其他30名百骑一起陪同秦慕白来到襄州,却暗中帮助他的生父韦嚣尘出卖过秦慕白,最后自断一臂以赎罪。从那时候起,秦慕白再也没有他的消息,没想到,今日在这里又遇到了。
故人相见,往日的一切恩怨已是快要烟消云散,此间现有的,更多是感慨与唏嘘。
秦慕白喝下了一碗酒,四下看了一眼寒酸又破敝的民舍,墙壁上依旧挂着一把刀,就是那一日他用来斩落自己手臂的那把百骑专用佩刀。除此之外,一切平常又简陋。
秦慕白说道:“张同,你怎么没回长安?”
“回了。”张同点点头,简短的答道,“回到老家,我养伤,陪伴母亲。不久后母亲过世,我在长安每日都不得安宁,于是又来了襄阳。”
“不得安宁?”秦慕白疑惑的皱了一下眉头。
“魏王。”张同拧了一下眉头,说道,“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打听到我的消息,便要拉拢我投靠到他的阵营之中。”
“拉拢你?”秦慕白更加迷惑了,“为什么?”
张同微微一笑,说道:“将军难道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