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始终是得不到谭建民的爱情,只能得到他的亲情。
按她的话说,谭建民的心,那就是一块永远都捂不热的石头。
她和谭建民一起到化妆品厂工作。
谭建民的手渐渐好了,有条不紊的管理着厂里的大小事务。
变得比以前更加自信,更加的耀眼。
而她,因为没有文化不识字,连生产线都上不了,只有在厨房帮忙。
这让她自卑到了尘埃之中。
也总是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说:“看,那就是厂长的媳妇儿,听说农村老家来的,大字都不识一个。”
“天呀,厂长家那家庭背景怎么会娶这种人?”
“听说是厂长家老太太硬塞的。”
“啧啧啧,什么马配什么鞍,这农村人还真是不要脸。”
其实以前谭建民说过教她识字,她学了两天,实在学不进去,也就没学了。
而谭建民每天都要保证两个小时的读书学习时间。
两人同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却鲜少说话,主要是没有共同话题不知道要说啥。
她经常去农贸市场买菜,在那里认识了比自己大五岁的搬运工周庆国。
两人接触过几次,觉得总是有说不完的话。
时间久了,也了解了相互的情况。
周庆国的媳妇儿前几年生病死了,家里有个十岁的男孩,他也没啥文化,但运气好,农贸市场招工,把他给看上了。
一个月工资不高,但养家糊口足够。
一来二去的,两人暗生情愫。
高慧也深思熟虑过,她觉得,也许别人说的是对的。
什么马配什么鞍……
也许,她跟周庆国这种社会底层的人才是最相配的。
所以,她大胆的提出了离婚。
按谭建民的想法,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也因为不喜欢,根本就没感觉,也睡不下去。
你既然不喜欢别人,你去睡别人,那对别人是一种不尊重不负责的表现。
所以,他认为不碰高慧,是对她最大的尊重。
他没有喜欢过任何人,也从来没有想过离婚抛弃高慧。
即便是没有爱情,但他们有亲情,他可以一直养着高慧,好吃好喝的供着她。
要是有一天,高慧如果想要离开,他就放她自由。
那时,高慧还是完璧之身,也不影响她嫁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