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人自然会有不同的命,不过这都需要一个前提,那就是能够自由的掌控自己的命才成。
整个大宋国里,能够暂时自由掌控自己命运的人不太多,而孟元直绝对是其中一个。
自从离开青山绿水,繁华绝世的大宋之后,孟元直就发觉自己的武技在不断地变强。
他并没有对此感到惊讶,这些都是自己应得的。
以前吃饭,只需要坐在饭桌后面等待,马上就会有一桌子丰盛的饭菜等着自己享用。
现在不一样了,刚才为了一块干羊肉,他已经杀了足足七个人。
说是为了一块羊肉就死了这么多人,这其实是不准确的,如果不是孟元直在哈斯儿城卖掉了一些玛瑙的话,这七个盗贼是不会追上来的。
宋人的形象在大漠中非常的糟糕,糟糕到了只要是个人就想抢劫一下,被放进锅里面煮熟吃掉的也不在少数。
因此,大宋的商贾很少进入戈壁深处与这里的野人交易,而许东升则需要依靠波斯人的力量才能保证自己的商队能够安全的回来。
孟元直这一路走的艰难无比,吃饭会被下毒药,住店会被半夜暗杀,买点东西会被刁难,哪怕是在所有人共有的河里面喝点水,都会被人驱赶,或者收非常昂贵的费用。
被所有人排斥的感觉非常的糟糕,原本还想平平安安的找到尉迟灼灼那群人,然后把他们平安的带回来,一路上什么样的事情也不想惹。
只可惜这使他一厢情愿的想法,好在,他终于明白了一件事情。
在戈壁上,拳头远比礼仪重要的太多了。
所以说,他这一路基本上是杀到这里来的。
此时的孟元直宁愿认为这七个人就是为了自己嘴里的那块羊肉才来追杀自己的。
这样感觉会古朴一些。
就像在春秋时期,类似自己这样的武者出没于荒原之间,只为一个承诺就怒而杀人,血溅五步。
一个没有束缚的武者,才是真正的武者。
不用劳心,凡事不对,只需大刀长矛递将出去,万事自然就会平息。
那些人的尸体就倒在他的身边,浓烈的血腥气一点都不妨碍他在那堆小小的篝火上煮干羊肉吃。
铁枪就戳在身边,长刀就放在面前,上满弩箭的弩弓就在探手可及的地方。
只要自己的武器还在身边,孟元直就觉得自己哪里都能去得。
屁股下的那具尸体正在慢慢的冷却,他的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