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选之后,终于找到一件满意的衣服,刚穿上,就愣住了,云烨现在还没来,如果刘进宝他们知道的话,就该是接到信了,从长安到岭南需要走三个月,他一时还来不了。
伤感的看着正在描眉毛的铃铛,心里发酸,傻丫头,不会描眉毛,越描越丑,现在像两只爬在脸上的虫子。
给铃铛搽掉重新画,上回,云烨也给自己擦掉了猴屁股一样的妆容,自己现在可是下了苦功的,没两下就给铃铛画好了眉毛,从梳妆盒里挑出一个火焰纹的花钿,细心地给她贴好,搂着铃铛轻声说:“傻丫头,他要来也是三个月以后的事情,我们高兴的太早了。”
兴奋地铃铛立刻就停了下来,垂下头落泪,“公主,我真的好想云大哥,这个世界上只有他对我最好,我偷吃了他的鸡腿,他不但不生气,还给我打掩护,我偷吃了太子的饭食,他说是他吃的,小狗狗卡在树丛里,也是让人救出来的,他还站在河岸边上送我们,还让进宝来保护我们,还替我们杀了那个土王,要不然我一定活不成的,看到云大哥一个人站在石头上的样子,我当时好想跳下去,游到他身边,可是我不会游水,如果淹死了,云大哥就更加的伤心了,公主,我好想他,呜呜。”
李安澜怔住了,原来云烨已经替自己做了这么多的事情,还有好多铃铛不知道的,如果要她来数,会说出更多,自己现在能自由自在的享受自己的生命,都是拜那个男人所赐,而自己对他,只有伤害和欺骗,有这样的一个男人在背后保护自己,李安澜就觉得自己强大无比,没有什么东西再能够遮住她的眼睛,怪不得辛月拼了命也要保住自己的男人,他和所有人都不同,和所有的大唐男人都不一样,温情,耐心,多才多艺,连一般人认为下贱的厨艺都精通到了大师级的地步,有这样的男人保护,李安澜头一回感觉到上苍似乎对自己很公平,没有抛弃自己,是自己抛弃了上苍。
两个女人相互拥抱着说着话,从认识云烨的那一天说起,李安澜说起自己把云烨打成熊猫眼,就乐不可支,说到云烨在先生面前陷害她,就咬牙切齿,而铃铛只记得云烨做了无数好吃的,自己的那段时间似乎就在天堂。
刘进宝抱着小少爷来到最里面的一间屋子,云烨了立刻就把儿子接了过来,小家伙还不会说话,看到那个身上很好闻的人又来抱自己,就欢快的在云烨怀里蹦了起来,一窜一窜的,活泼的像只小老虎。
云烨看到这孩子的第一眼就确定,这是云家的骨血无疑,和自己小时候的长得太像了,和自己的后世的儿子长得太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