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很多。
养伤了一些时日后,我的手逐渐痊愈,但是我发觉,我的手再也不像以前一样的灵巧了,触觉也没有那么灵敏。横下心来一想,妈的金无完赤,不就是那么点影响而已嘛。
莎织依旧对我很好,她等待着我的伤愈后能陪着她出去应酬打点生意。但她依旧偶尔的跟那个刑达有着关系,尽管我每次问她她都不会承认,可我能看得出来,当她与那个男人见面了之后回来,她会害怕我看得出来,会强装沉静。
莎织想要的,我给不起,要我像她家保姆帮她养的那条狗,我做不到。
我也没有戳穿过她,做个傻子也挺好。反正我有我的目标要追求,我爱的是白婕,这点毋庸置疑。自从白婕表现出对我的一丝暧昧之后,我虽然和莎织住在一块,但莎织每当想要与我亲热时,我总推脱我的手疼得没兴趣。觉得自己该为白婕守着的。很傻子的想法。
莎织,有一天我一定要跟你说,我们只能做红颜知己,没有床弟之事的红颜知己。
一日晚,我陪着莎织出了门,熬了那么久,总算可以出去了。换上一套西装,整理好头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相比起以前,现在瘦了许多,这双手的皮还没蜕光,看上去就像是烤过的猪脚。
可谁知道,隔了那么久,我第一次出门就惹了个不愉快。
湖平市商界一位老板的儿子结婚,莎织也收到了请柬。她要我陪着她一同前去,莎织很明显的格外重视,精心打扮了一番。
我出了门口等了半个多钟头,有些不耐烦了,便打电话上去:“不就是人家儿子结婚嘛,干嘛弄得那么隆重?”
莎织不高兴道:“你催什么啊?商场如战场,这个老板是我的竞争对手,我怎么能让他小瞧了?”
又等了十几分钟,莎织总算慢腾腾的下来了。到了那个老板的别墅里,一下车我就被那个气派吓到了,别墅花园中,几部加长林肯、玛莎拉蒂、保时捷、兰博基尼等等豪车足以开个车展。
别墅到处挂满了心心相印的红色结带,进进出出的人们,从脸上透出了非凡的财气。
我连忙把我黑色的手放进口袋中,让莎织挽着我走进别墅里。大厅里流光溢彩富丽堂皇,这里就像天堂一样,让我觉得难以置信世界上竟然有那么一些人,他们与我住在地下室的那些人(当然也包括我)相比起来,就好像不是同一个星球上的人。
大开眼界啊,据说这个婚礼花了上千万。唉,这辈子我吃不到猪肉,就只能看看猪怎么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