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兴见到你,”劳伦斯说,“去我家坐坐吧。”
我们走进简陋的小门,走过小路,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插进锁眼里。
“你现在锁门了。”我说。
“是啊,”他苦笑道,“亡羊补牢,哈?确实是这么回事。你知道,牧师。”他扶着门,让我过去,“整件事都不让我喜欢。有点儿太——怎么说好呢——监守自盗。有人知道了我有这支手枪。这意味着,那个凶手——不管他是谁——一定来过我家,没准儿还和我一起喝过酒呢。”
“不一定,”我表示反对,“整个圣玛丽米德村的人可能都知道你的牙刷放在哪里,知道你用的是哪一种牙粉。”
“可是,他们为什么会对这些事感兴趣呢?”
“不知道,”我说,“但他们就是这样。你换了剃须膏也会成为他们的话题。”
“他们的生活里一定没什么新闻吧。”
“是的。这儿从未发生过令人激动的事。”
“哦,现在有了——复仇。”
我同意他的看法。
“究竟是谁把这些事告诉他们的?剃须膏之类的事。”
“可能是老阿彻太太吧。”
“那个干瘪的丑老太婆吗?我觉得她是个笨蛋。”
“那只是穷人的伪装,”我解释说,“他们藏在愚笨的面具后面。你可能会发现那个老太太还是很有头脑的。顺便提一句,她现在似乎非常肯定,星期四中午手枪就放在原处。是什么让她突然变得这么肯定的呢?”
“我完全摸不着头脑。”
“你认为她说得对吗?”
“这我也一点儿不知道。我不会每天清点我的财物。”
我环顾这个小客厅。每个架子、每张桌子上都散放着各种各样的物品。劳伦斯过着艺术家特有的杂乱无序的生活,这种环境简直会使我发疯。
“有时候找东西得费一番工夫,”他看着我的眼睛,说,“不过,取每样东西都很方便——都没有藏起来。”
“当然,任何东西都没有藏起来。”我同意他的说法,“不过,把手枪藏起来也许会好些。”
“你知道吗,我期望验尸官能说些这样的话。验尸官都是蠢蛋。我原以为会受到责备什么的。”
“顺便问一下,”我问道,“枪里装子弹了吗?”
劳伦斯摇了摇头。
“我还不至于那么粗心。枪里没有子弹,但枪旁边放了一盒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