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第一次见到他时感觉他的气息侵略感十足,然而几天的相处后,苏淼和贺驰在一起,却感觉到了安心。
苏淼真的很喜欢贺驰身上的味道,雪松混合着竹子的清香,好闻到让人心颤。
明明裴雪云,也就是苏淼那个“好闺蜜”,她并不喜欢贺驰这一款野性十足的男人,却在这本她自己做女主的狗血年代文里,将男主描述成这么完美的符合苏淼心意的形象。
苏淼想起自己曾经跟裴雪云说起自己的择偶要求,贺驰真的每一条都符合。
昨天苏淼进来打扫的时候就发现贺驰很爱干净,房间里没有臭袜子臭鞋,清清爽爽,床上的被子也是叠成豆腐块,床单连个褶皱都没有,桌面一尘不染。
想到裴雪云,苏淼不由皱了皱眉头,按照剧情发展,女主和贺驰是在原配跳河失踪的一个月后相亲闪婚的。
虽然这本书贴着宠妻的标签,但实际上主线是女主搞事业,一路开挂似的创业,开公司赚钱,成为千亿万亿富豪。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裴雪云这个三流扑街写手不擅长写感情,还是出于什么别的原因,男女主闪婚后,男主就沦为了背景板,只在女主需要的时候露个面,还多是以打电话的方式,因为两人结婚后就一直聚少离多。
女主一心搞事业,而且还有点开后宫的倾向,身边美男环绕。
两人也没有孩子,按照女主的话来说,宁宁就是她的亲女儿,她怕有了孩子会分走给宁宁的爱。
随着男主官越做越大,女主的事业也越来越辉煌。书里面不吝笔墨地赞美女主,每次赞美女主的时候,就要拉原配出来踩一脚。
还不止一次地提到这样一句话:“不知道已经沦为给傻子生孩子的生育工具的苏淼,有没有后悔过当初背叛贺驰……”
回忆完剧情,苏淼眼神沉了下来,她十分怀疑裴雪云就是为了故意恶心她,才设置了贺驰这个她喜欢的完美男主形象,好满足她自己当大女主万人迷的狗血意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