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难道我这封信的发信地址没有引起你的好奇?它能唤起很多旧时的回忆吧?没错,我现在就在斯泰尔斯。你知道吗?如今的斯泰尔斯庄园已经变成所谓的“高级旅馆”了。老板是一位典型的英国上校——他不仅是名校出身,还曾在印度任职。不过实际的经营大权掌握在老板娘手里。她精于管理,不过唇舌如剑,可怜的上校没少吃夫人的苦头。要换了我可受不了!
我在报纸上看到他们发的广告,出于好奇决定回来看看,毕竟这里是我初到英国之时的落脚之地。人到了我这个年纪就是喜欢重温旧梦。
我在这儿遇到了一位绅士。这位准男爵是你女儿的雇主的朋友。(这个说法是不是听起来有点像法语?)
于是我有了这样一个想法。准男爵想邀请富兰克林夫妇来此度夏,我想说服你也过来,这样我们就能像家人一样团聚了。那当然是最好不过的了。所以啊,我亲爱的黑斯廷斯,赶快来吧。我让他们给你留了一间有浴室的房间(你应该可以想象到,历史悠久的斯泰尔斯庄园如今也现代化了),而且经过与勒特雷尔上校夫人反复地讨价还价,她终于同意给我一个便宜的价格。
富兰克林夫妇和你那漂亮的女儿朱迪斯前几天已经到了。万事俱备,别磨蹭了。
再见。
你永远的 赫尔克里·波洛
听起来不错,于是我不假思索地遵从了我那位老朋友的意愿。我没什么亲人,也没有固定住处。一个儿子在海军服役,另一个已经结婚,在阿根廷经营牧场。我的大女儿格蕾丝嫁给了一位军人,现居印度。再有就是朱迪斯。我心里其实一直最喜欢她,不过我一直没有真正理解她。这孩子生性古怪,难以捉摸,心里有什么事从不对别人说,这一点时常让我感到沮丧。我妻子比我更懂她。她宽慰我说,朱迪斯性格本就如此,倒不是因为她不信任我们。但我妻子有时也会像我一样担心。她说朱迪斯的感情太强烈,太集中,而她本性中的内敛让她失去了一个释放压力的渠道。她常常若有所思地陷入沉默,却又近乎顽固地坚持己见。她的头脑比家里其他人都要好,因此当她提出想上大学时,我们欣然同意。她一年前获得理科学士学位,毕业后给一位研究热带疾病的医生当秘书。那位医生的夫人似乎身体不佳。
我曾经疑心朱迪斯对工作如此投入是不是因为爱上了她的雇主,但他们之间公事公办的关系让我打消了这种忧虑。
我相信朱迪斯是爱我的,但她天生不是那种擅长表达感情的人。她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