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法问她为什么不开心。
小狗一下一下舔着她的手,希望这样能帮助她好受一点。
谭尽在门边,隔了一小段距离,看着她和小狗团聚的画面。
他哥去厨房煮夜宵了,这是他找她说话的最好时机。
谭尽走向林诗兰,只需小小的几步。
漫长的时间,谭尽都是这样踟蹰地,隔着一段距离,偷偷地看着她。
该怎么跟她解释,自己撒的谎呢?
他陷入思考,渐渐地走了神……
林诗兰。
谭尽眼中,旁人夸林诗兰的那些话,没哪句是他同意的。
人们说她聪明、学习好,他见过她刻苦背书背个通宵,也见过她大早起来在本子上乱涂乱画。人们说她做事认真,他见过她冒冒失失的样子,低头捡东西也不看路,左脚踩到右脚把自己绊倒。人们说她好脾气,他见过她对自己恶语相向,用上所有难听的话对自己冷嘲热讽。
人们说她长得漂亮,谭尽也不觉得有多漂亮。她在他面前顶着大黑眼圈、头发扎得像个鸡窝,穿着大妈才穿的宽松蝴蝶睡衣;她哭起来,五官皱成一团又冒鼻涕泡泡。
她在他眼里,一直就只是一个很普通的林诗兰。软弱,古板,脆弱,神经质,死鸭子嘴硬,明明很在意还要说话冷冰冰的。
林诗兰哪里都不好。
她最不好的地方,要数,她喜欢他哥。
她仰慕他哥,没事就上他家,找他哥,叽叽喳喳地跟他哥说话。
而林诗兰没有一次,回头看过他。
那谎言,是他为他们的故事编织的开头。
所以。
即便是,她误会他,恨他,他还是不能解开它。
……
谭尽呆呆在那儿待了一会儿。
她在沉默里,陪着他熬。
他最终没有跟她说话,林诗兰听到谭尽的脚步声远去。
她回过头。
他已不在那里。
收回心思,林诗兰听见,厨房的水壶咕嘟咕嘟地沸腾了。
她放下静静,从地板站起来。这一天,她给他们添了很多麻烦,只等着吃东西的话,心里过意不去。
林诗兰打算去厨房帮着谭子恒做夜宵。
一身臭汗的谭尽去洗了个澡。
按照医生交代的,缝线的地方没沾水。洗干净后,他才发现自己身上还有别的伤口。
穿人字拖的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