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余初晖的疑问,朱喆还没开口,何悯鸿先忍不住出声了。
“我之前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你怎么还问啊?你这样,是鹦鹉学舌!”
余初晖白了一眼何悯鸿:“我跟朱姐说话,你少插话!跟你不熟!别跟我凑近乎!”
被余初晖一怼,何悯鸿立刻撅起嘴巴冷哼一声,然后就不再理她了。
朱喆摇了摇头,然后对余初晖道:“其实我也不知道他们俩究竟怎么回事,毕竟我不是当事人,只能从外人的角度去看,所以难免会有疏漏,不准的。
但是,不管怎么说,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情,我们最好不要乱插手。
所以,你还是老老实实待在这,别去添乱了。”
余初晖扁扁嘴耸耸肩:“也没有了,我不是想添乱,就是感觉俩人都挺好的,也挺般配的。”
“哪儿般配啊!”何悯鸿又忍不住插嘴道,“他俩根本就不般配!”
紧接着,何悯鸿继续分析道:
“你们看,蓁蓁是海龟博士,研究所里的科学家,还是富二代,关键她还是未婚!
可老胡呢,年龄比蓁蓁大倒是没什么,但不管是学历、家世还是收入,都跟蓁蓁天差地远。
这俩人根本就门不当户不对,勉强在一起,不会幸福的。
所以我觉得,老胡的做法是对的。
喜欢是一回事,在一起是另外一回事。
老胡现在不踏出那一步,不跟蓁蓁正式在一起,恰恰是老胡的精明。
他俩各方面都不般配,在一起的话,也只能是谈谈恋爱,好那么一阵。
可时间一长,他们各方面的差异就显现出来,矛盾也会越来越多。
所以,从长远看,他们假如在一起,分手是迟早的。
与其分手后闹的鸡飞狗跳,那还不如从一开始就不要在一起,维持着这点小暧昧跟小好感。
这样的话,大家是邻居,见面还能一起说说笑笑,还能互相帮忙,而且互相也不耽误,多好啊。
尤其是蓁蓁那么有钱,万一老胡以后遇到难处,或者以后想要借个钱啥的,有那层小暧昧的关系在,也会变得很容易。
又或者,以后老胡要蓁蓁帮忙照看孩子……”
“你闭嘴吧!”余初晖突然斜脸瞅了一眼何悯鸿。
“怎么什么话到你嘴里,全都变了样?
什么叫恰恰是老胡的精明?
什么叫以后想要借个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