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凡:“这些人不是团伙成员,在当时的情况下参与了一些活动,做了错事,只要他们检举揭发,立功受奖,可以免除行政、刑事处罚,这样可以全歼团伙犯罪成员,杜绝打拐专项治理结束后团伙死灰复燃有很大好处。
这事涉及到政策、法律,稍有不慎很容易出现偏差,办公室经研究决定请示万书记。”
万国荣看向谷馨黎:“谷院长满脑子法律,这事行不行还得法律说了算,大家听听谷院长意见吧!”
谷馨黎:“在法律层面上,根据情况立功受奖、立功免于刑事处罚是一条基本原则,在法律实践中是可行的。
大案要案侦破,犯罪分子落网,办案成本大大降低,公民受到教育,挽救一大批处于犯罪边沿、甚至有犯罪行为的公民,这样对社会和谐稳定有极大的好处。
我认为,江凡这个建议不管从法律层面还是政策角度都是可行的。”
万国荣看向林波。
林波也想说话,好不容易有这个机会,然而,他提不出任何反对意见。
若是能够提出反对意见,驳倒江凡、谷馨黎意见,他的意见就会一鸣惊人,得到万国荣重视。
他清楚自己得到了这个机会,但是自己没有那个才干,没法驳倒江凡、谷馨黎,只好把千年不遇的机会放弃。
自己还是才疏学浅啊!
不能驳倒,那就只能赞同。
赞同他又不能讲出更好的实例,讲不出吸引万国荣的注意的赞同,万国荣反到说他无能。
还是自己才疏学浅。
不得已,林波说:“万书记,我同意江局长、谷院长的意见和建议,没有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万国荣:“由于情况特殊,可以实行检举揭发立功受奖、立功免于刑事处罚政策和法律原则。”
汇报、请示得到万书记答复,三人离开万书记办公室。
已是下午四点半,上次林波邀请聚会,江凡被万国荣喊走,谷馨黎随后离去,他至今耿耿于怀。
林波记住了江凡说过他下次做东。
三个人会在一起,这么好的机会,去茶房坐会儿去饭店。
可是江凡不开口。
其实江凡记着那事,只不过今天招聘辅警,他得到场。
他是主考官,盛利去了、许开泉去了,他不去肯定不行。
江凡没说聚会的事情。
林波:“上次没聚成,今天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