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她已经成为一具静静地躺在沙发上的尸体了。由于缺少新鲜血液,她的脸变成了紫黑色,舌头也吐了出来,几分钟前还是一副漂亮、迷人的面孔,现在却变成了一张令人毛骨悚然的死人脸,甚至连刚才还显得乌黑亮丽的秀发,现在也变得暗淡无光。苏珊就这样在我的手中香消玉殒了。
我把手指伸到她的鼻子前,确认她已经彻底死去。然后我把她伸出来的舌头塞回她嘴里,开始进行毁尸灭迹的工作。在这里我要指出:在许多侦探小说里,谋杀者总是为如何销毁尸体而束手无策。其实这并不难,我仅仅花了一个晚上就让苏珊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按说我无须这么匆忙,因为,苏珊的失踪最起码要到几个星期后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可是,我一想到可以把自己的计划付诸实施,我就无法控制地跃跃欲试。总之,到了第二天早上,我已经完成了处理苏珊尸体的工作,然后就像往常一样,又在我的农场里忙碌起来了。
大约过了三个星期,这天下午,当地警察局的警官约翰·斯隆来到我的农场,向我打听苏珊的行踪。
斯隆警官是个非常有意思的人,他在工作中和下班后的形象截然不同。斯隆警官下班后,经常到维金的酒吧去喝酒,喝到尽兴时,还会当众表演枪法——他先是背对靶子,然后突然转身,以闪电般的速度从腰间拔出两把左轮手枪,准确无误地击中靶心。同时,他还会像电影里的西部枪手那样,朝枪管上吐口唾沫,让枪管冷却,然后迅速地将枪收回枪套。他的精彩表演总能博得观众们的大声喝彩。然而在工作中,约翰·斯隆警官则是另一副模样,他严谨、警觉、精明、忠于职守,绝不放过一个坏人。总之,斯隆警官既有百发百中的枪法,又有精妙绝伦的演技,还具备一切优秀警官所具备的能力。这么说吧,他是警察队伍里的佼佼者。
这次,从斯隆警官的问话中,我也感到苗头有些不对——他一定认为苏珊的失踪与我有关。
可能是有人报案说苏珊失踪了,于是斯隆警官就顺藤摸瓜找到了我这儿。对此我早有防备,我坦诚地告诉他,苏珊曾经是我的前女友,而且三周前的确曾经来到我这儿试图破镜重圆,但是,被我拒绝了之后,她便独自离开了。
“苏珊的丈夫在报纸上刊登了寻人启事,”斯隆警官说,“苏珊从你这儿离开之后,你为什么不向警方报告呢?”
我回答说:“首先,我从不看报纸,根本不知道寻人启事这回事;其次,就算是看到了启示也不会向警方报告的,因为苏珊是不堪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