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很多东西,首先是自保,在一个战场上只有生存下去才有战胜对方的机会,所以自保是每一个人在困境中不可丢弃的生存方法。当年我知道小张和胡胖子暗中来往,为了确保有朝一日我能重操旧业,我特意把小张找来,和他谈了一番话并进行了手机录音,一直保存到今天。
刘律师在法庭上播放了当年我和小张的一段对话,字字清晰。小张的脸青一阵红一阵白一阵。
刘律师:审判长各位审判员,张**做为张银匠的前雇员不可能不了解这个品牌的情况,对于这样一个算计前老板,欺瞒现任老板的员工,请问还有什么可信度?一个基本职业道德和操守都不具备的人,他的话敢信吗?明明我的当事人在转让品牌之前就明确告知了他,但他还在法庭上指鹿为马,请法庭追究被告方证人证词造假的责任。刑法妨害司法罪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是和我刘律师事先商定好的以防万一的计谋。一段录音无法甄别它的时间,也就是无法证实这段话是在商标转让前还是转让后说的话,那就咬死是转让前,对于小张的证词同样是无法证实,所以这段录音是推翻证人证词的关键。
小张的录音很好的辩驳了他不知道银张匠的证词,也让胡胖子听到差点当场爆打小张,一场差距悬殊的法庭辩论,就这样结束了,法官当庭宣布择日宣判。
下庭后胡胖子才清醒的意识到二年前自己被我耍了。用30万买了银张匠而不是张银匠,只怪自己当时没落实,落入了我的圈套,现在非常被动,主动要求庭外调解。我对刘律师提了一个要求,当年什么价卖给他的,我什么价买回来,他不吃亏,律师费可以各自承担各自的,我从来不想讹诈谁,我只想保护这个失而复得的“孩子。”
经过法庭的调节,最终我用30万买回了“银张匠”,可以了确一个心病,避免将来品牌做大时,胡胖子趁机捣乱,浑水摸鱼,让顾客真假李逵无从分辩。我要为“张银匠”的复出做好全面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