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三月坐在出租屋的折叠小饭桌前,看陆南将外卖塑料袋打开,端出来一碗螺蛳粉,一碗蛋炒饭,另外还有一排娃哈哈,插上吸管跟螺蛳粉一起摆在李三月面前。
“宝宝快吃,按照你的喜好点的,中辣,加炸蛋鸭脚,不要酸笋。”陆南甚至贴心的将一次性筷子掰开递给李三月。炸的脱骨的鸭脚,蓬松金黄的炸蛋,一点空心菜和黑木耳,窝在雪白裹着红油的粉上,看起来就好吃。
通常李三月过来找他,都是滚完床单拿了钱就走,今天虽然没有做完,但是李三月没有说马上走,还肯跟他聊天,他也就顺势点了外卖。
能和喜欢的人一起吃饭,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他记得李三月向来喜欢吃螺蛳粉,但是又嫌弃臭,不肯在外面吃,偶尔自己打包回来给他了,还要抱怨一番说自己不爱吃这种垃圾食品,但最后也不知道是谁,吃的只剩下汤了。
自家老婆浑身上下,除了嘴是硬的,其他地方都软。
“你能换个称呼吗?陆南,我不喜欢被叫宝宝。”
李三月抿了一口酸酸甜甜的娃哈哈,心情好了一点。这饮料这么多年,还是那个味道。
“换什么?你怎么这么多事儿。我最想叫老婆,你又不肯,叫李三月太生疏,我们都是身体负距离接触过的人了!”陆南将蛋炒饭端在手上,大口边吃边说,甚至还没意识到自己随口开了一个黄腔。
“叫我三月就行”李三月斟酌开口,他的玩的好的同学也是这样称呼他。
“不行,太普通了。宝宝跟月月,你选一个。”陆南也有自己的坚持,他深信,要想感情维持好,就得从日常这些小细节开始。
李三月看着陆南,头发长长了,遮住了一点眼睛。上半身裸着,肌肉覆盖在身体上,一举一动间是一种原始的力量美感,打眼一看,竟然也有六块腹肌。因为常年在工地上做事,陆南并不白皙,浑身皮肤呈现一种健康的酱色。
原主看不起陆南,所以他的印象里,陆南一直都是粗鲁的,低俗的,丑陋的。可是李三月端正心态,公平客观的来说,陆南并不丑,一米八五的身高,健壮的身材,即使长相平平,但看起来也是一个能打7分的人,如果再打扮一下,走出去也能收获一堆好感。
李三月默认了月月这个娘气的称呼,慢吞吞吃了半碗粉,感觉剩余的粉越吃越多,粉泡开了,半碗都成了一碗。可他吃了炸蛋和鸭脚,实在是没有胃口了。但是倒掉食物又觉得浪费,良心不安。他是经历过饥荒时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