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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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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后来也多写艳词,直到苏轼时,那时文学革新,常用来写一些友人赠答,而且风格还比较旷达老练。】

公元1099年,元符二年。

苏轼已经到了常州。

苏过他们都不想让他待在常州,因为幕中女子说了,那是他的身死之地,但是苏轼并不在意,他都这把年纪了,还要怕死吗?

他喜欢常州山水,若是能在此地死去,也不算坏事。

只是要让子由跑一趟来看他了,他太清楚子由了,若他不去寻子由,子由自然会来看他。

待到两人见过,他再回京不迟。

他料定官家定是不会再治他的罪了。

《一斛珠》那首词他还记得,也叫《醉落魄·苍颜华发》,得过去有二十多年了吧,写那首词时他也已经年迈了?也记不大清了。

但他记得自己的那首词也是一首赠妓词,并没逃离艳词范畴。

只他个人风格有些许不同罢了。

【这种描写女子日常生活的主题更多地出现在花间词人的笔下,李煜所写的这首词乍一看跟传统艳词是差不多的,但实际又有变化,因为他更多地关注到了女子的内心。】

【“晓妆初过,沈檀轻注些儿个。”

写得很文艺,咱们口语解释一下就是,早上起来粗略地化了个妆,轻轻地点了点檀香色的唇膏。其实就是交代了时间,还写了主人公的状态。】

公元1028年,天圣六年。

柳永对此表示赞同。

李煜这词比那些毫无思想的词又好了点,但也就那么一点罢了。

这首词,较之他在汴京写的那些词还是差了许多。

【“向人微露丁香颗,一曲清歌,暂引樱桃破。”

向客人含笑微露舌头,而后张嘴唱了一曲清歌。这句就足以看出它是一首艳歌,这里的丁香应该是舌头的意思,正经人谁没事描写女子的舌头,是吧?】

公元978年,太平兴国三年。

都已经看淡生死的李煜竟被幕中女子这么一句话给说得有些脸热。

正经人不写舌头,意思他并非一个正经人。

写这首词的时间已经过去许久,久到他都已经不记得当时的情形。

但写这样的词句那不是正常的吗?

至少他是见过许多的。

不过只略一思忖他也就明白了,虽说他见得多,但幕中女子提到的少之又少,幕中女子或者说是后世之人,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