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湖(Bodensee介于德奥瑞士之间的湖,湖上风景秀丽),是个手艺工人的儿子,曾在圣伽鲁斯修道学校念过书,后来就在父亲的工场里做细木匠,从小就想到罗马去朝圣,而且始终念念不忘,到他父亲去世后,他就首先决定要去实现这个愿望。他在父亲快要埋葬时,就向母亲和妹妹说他为了赎自己与父亲的罪,要去罗马朝拜圣地,没有什么能够阻止他的。母亲与妹妹虽然责骂他,却无济于事,他的去意甚坚,也不顾母亲与妹妹的牵挂,说走就走了。是什么促使他如此坚决呢?表面上看来似乎是虔诚的动机,他喜欢逗留在教会所在的地方,有宗教设施的场所,凡是礼拜、受洗、葬礼、弥撒、香烟与蜡烛无不喜欢。然而实际上,却是因为他喜欢流浪。他会一点拉丁文,但并不是学者,而是在教会天井里静观默想作私下陶醉的人。他也曾以孩子般的热情,动手担任辅祭。戈特孟对他并不很热情,却颇有好感,觉得他对于流浪与陌生的事物,有着像自己一样不顾一切的冲动。罗培德从离家后,满意地流浪,而且也到过罗马,许多修道院与牧师都把他当客人接待。他曾参加过几百次弥撒,也曾去过最有名与最神圣的圣地祈祷,吃过圣餐与呼吸过许多香烟,认为这对他少年时的罪恶与父亲的罪有所补益。他在外流浪了一年多,当他终于倦游返乡时,家里的人把他当作浪子看待,而且在他外出期间,妹妹已经与雇来的一个勤快的细木匠结了婚,家里与工场完全在她支配下。这样,当罗培德回家后不久,又兴起了出外旅行的念头时,谁也不来阻止他了。他不难从母亲处拿到一些存款,置办朝圣的衣服,然后重新去朝他的圣地了。但他这次并没有目的,半是僧侣半是流浪者地横越过德国,身上佩着各处圣地的纪念铜牌和念珠。
他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遇见戈特孟的。他们一同走了一天的路,交换了一些流浪的回忆,然后在附近的小镇上分了手,谁知道在此处又碰了头,而且永远不愿再分离,自动做了戈特孟的旅伴。戈特孟很喜欢他,他也敬佩戈特孟的知识、勇敢和精神力量,也爱他的健康、力气与正直。他们互相适应,戈特孟是温良的,只有一事例外,就是当他被悲哀与莫名的烦恼所袭时,就经常沉默而执拗地不顾及对方,好像他不在眼前似的。罗培德不久就摸透了戈特孟的脾气,并且发现他会背诵许多拉丁文诗歌,会在大教堂门前说明那些石像的来历,会在他们休息的空地石墙旁用赭石速描人像,所以他把他的同伴视为神的宠儿,近乎魔术师般的奇幻,何况他还是女性的宠儿,这些都直叫罗培德佩服得五体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