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珍宝嘛!
陆禹连自己也想不到,他会选择她为妻,而且成亲后,并无任何的不适,反而觉得如此极好。十五岁时遇到她,还是个胖墩墩的小女孩儿,只当成了个有趣的小胖妞,每次遇见时能第一时间清楚地识别出她的模样时,也让他惊喜又愉悦,觉得自己原来也能对一个不常见面的人一眼即认出,实在是件愉快的事情。
决定娶她,是在她十二岁的时候,当她脱离了小时候的胖乎乎形象,开始抽条儿,身上多了种少女的清甜韵味时,突然发现昔日注视着的小胖姑娘已经长大了,再过几年就能嫁人了。既然她要嫁人,他也觉得能第一时间认出她,真是天作之合,便开始由原本的漫不经心化为了关注,直到她十五岁及笄,第一时间将她娶回来。
她的十二岁到十五岁,三年的时间足以让他思索着这个决定是否糙率,以及其中的利弊,拒绝了安阳长公主的提亲并不曾后悔,他已经不需要一个太有野心的妻族来保证他的未来,靖安公府足够识趣便行了。当然,最重要的是,他乐意娶她。
娶一个会让他不自觉微笑想要疼爱的妻子,比一个能在父皇面前说得上话的妻子更让他满意,无关乎政冶利益或者是合不合格,只因为他想娶罢了。
她的呼吸开始变得轻浅,他的指腹轻轻地摩挲着她熟睡的脸蛋,这么小心地碰着,都觉得满心愉快欢喜快要溢出心口,这便足够了。他看了她十年,她的一举一动熟悉如常,即便这世间再有能让他辩识清楚容貌的女子,却也不会再让他产生这般感情,进而想要再娶。
所以,她出现的时间真是太凑巧了,凑巧得这世间不会有第二个人以这般的方式进入他的眼。
啪!”
突然手背被拍了一记,陆禹低首看去,发现她拧着眉,一巴掌拍在他手背上,显然不满意他对她的搔扰,影响了她的睡眠。看她蜷缩着身子,小小巧巧的,在他眼里,就像只可怜的小奶狗,不禁又生出一种作弄她的兴趣。
当她睁开泛着水雾的惺忪睡眼看他时,他若无其事地将捏红她脸的手收了起来,微笑道:小懒虫,到家了。”
……别又给我取绰号。”阿竹嘀咕着抗议,觉得脸蛋有些麻疼,不由得捂着脸摸了摸,又看向笑得云淡风清、高贵优雅的男人——尼玛这男人又捏她了,每天早上都要捏醒她,这是什么坏毛病?
心里一气,加之之还未完全清醒,直接扑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