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个人知道在说什么。
“你现在在书院过得怎么样?还想着盗墓这回事吗?”云烨问坐在河里往身上撩着水的黄鼠。
“小的现在没那个心思了,这回要不是贵人们不和小的一般见识,早就被砍头了。”黄鼠有些不好意思。
“你这一行,现在行不通,被抓住是迟早的事。被砍头也是迟早的事,你年纪已经不小了,趁这个机会从那个烂泥塘里爬出来,重新当回人,不要当鬼了,你的本事用错地方了,在书院好好干,会有用武之地的。”
“小的明白,今天小的休假,准备洗干净了,去新丰市上看一个人。”
“女人吧,你这模样的也有心上人?这得抓住,去马厩里牵匹马,早去早回。”云烨随口安排,现在他对黄鼠还是比较放心的,自古以来学得文武艺,卖与帝王家,这是普世原则,黄鼠名声太臭,能卖与书院这个与皇家有联系的地方就已是祖上积德了。
日上三竿,黄鼠骑着一匹枣红色的大马在驰道上飞奔,身上的天青色的束袖袍服不时被风吹起,虽说人长得丑,换上书院的行头,却也有几分贵气,尤其是胯下的枣红马,一看就是百里挑一的骏马,不是普通人家能拥有的。
连日的相思像把小刀在不停的切割他那颗火热的心,对于路两旁来往的灾民视而不见,爷现在整日和贵人在一起的有身份的人,岂能和往日一般再扮作流民做那龌龊勾当。
心理上的绝对优越,让他更加急迫的想要见到那个卖醪糟的妇人。
肥马轻裘过新丰,我黄鼠不过是要饮一碗醪糟儿,这还不手到擒来?
细柳营的柳树多的烦人,千丝万缕的扰人视线,胯下的马似乎理解他的心思,一直在加快马蹄,新丰市终于到了。
街市比以前冷清了许多,繁杂的叫卖声也稀稀疏疏,大树下的第三家没有看到那个丰腴的妇人,只有几只麻雀在地上寻找吃食。
“店家,那边卖醪糟的摊子哪里去了?”黄鼠向身边的杂货铺主人打听。
“遭了灾,英娘一个寡妇家家的没了生意,只好带着女儿投奔她娘家去了,您与英娘有旧?”白发店主人也是个健谈的。
“是啊,我以前长来喝醪糟,不想今日居然没有,大是扫兴。某家就好这一口,没喝着心里怪不得劲的,打算请英娘去我家做厨娘,店家以为如何啊?”黄鼠早就是江湖上的流子,知道不能明问,只好拐个弯,至于把英娘当老婆还是当厨娘,那就是自己的事了。
“有这好事,英娘